第四章 诚信为本还夫债-《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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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刘芸吃过早饭后,步行来到区国土房屋征收处。

    这些日子,刘芸到这里来过多次,工作人员都认识她。

    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刘芸,她说:“阿姨,您想好了吗?你如果要补偿款,也就30多万元。你如果要回迁房屋,你可以获得一套两居室的住宅。咱们这个城市,现在房子价格不断上涨,要货币补偿相当于吃亏啊。”

    刘芸看着眼前的女孩,笑着说:“孩子,我也知道要货币补偿不如要房子。不过人得讲诚信啊。我家老头虽然走了快20年了,但他欠的账我不能不还。我的年龄和身体也不允许我再拖下去了,拿到钱,把债还上,剩下的钱,租房子对付十年八年,我也就该走了。”

    女孩露出钦佩的眼色,她迅速为刘芸办理了相关手续。办完事之后,她把一张银行卡交给了刘芸,说:“阿姨,你的房子40平方米,根据眼下的政策和你的情况,共计为您补偿了312000元,已经全部存入您的银行卡了。”

    刘芸接过了银行卡,眼角流出了泪水。自己住了一辈子的房子,转眼间就成了一张卡片。她接过银行卡,说:“给你添麻烦了,孩子,谢谢您。”

    刘芸离开了征收处,迈着慢腾腾的步子往家里走。她想最后再看一眼自己的房子。

    刘芸住的房子位于上海市郊区的一片棚户区内,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十年。当年她在这所房子里和丈夫结婚,并生育了一双儿女。19年前,丈夫去世,刘芸在这所房子里又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如今,城市发展很快,当年的郊区也要进行棚户改造,自己住的房子被征收了。如果要求回迁房屋,刘芸至少可以回迁一套两居室的住宅。可是,刘芸却要求货币补偿。对于这一要求,儿女不理解,邻居也不理解,但刘芸态度非常坚决,只要补偿款。

    19年前,丈夫突然病逝,刘芸遭受了人生的最大打击。当时两个孩子才十几岁,家庭生活重担一下子都落在刘芸一人身上,那种难以忍受的痛苦是无法形容的。恰恰是十九前的这场变故,让刘芸从此背上了一个道义上的债务。如今这个道义上的债务即将解脱了,刘芸感慨万分。

    刘芸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丈夫遗留的衣服口袋里有一张法院的传票。刘芸看到这张传票之后,感到有些不解。丈夫生前没有告诉自己有什么官司,这是怎么回事呢?

    刘芸拿着这张传票找到法院查询,接待的法官查阅档案之后,告诉刘芸:“这是你丈夫生前与别人打官司的法院传票。案子已经判决了,你丈夫应该向债权人还款10万元及正常的银行利息。”

    刘芸让法官给查询一下,那个告自己丈夫的人是谁,住在哪里。

    法官查询之后,告诉刘芸:“告你丈夫的人叫王明琴,是浙江省萧山县人。”

    刘芸知道,这个与丈夫打官司的女人一定是丈夫家乡的人。丈夫生前做生意,一定是借钱或做生意亏本了,要不怎么会欠人家10万元钱呢?

    刘芸在一个星期天乘车回到了丈夫的老家,去找那个叫王明琴的人。然而,按照法院判决书上写的地址,却没有找到王明琴。据乡亲们介绍,王明琴一直在上海居住,没有回到老家。她现在住在哪里,谁也说不清楚。法院判决书上写的地址,是王明琴身份证上的地址。

    刘芸回到上海之后,又去法院了解情况,可是法官们答复:“王明琴确实无法查找。法院判决之后,王明琴得知债务人因病去世,便放弃了法院的判决,没有申请法院执行。”

    刘芸心想:丈夫欠钱肯定有他的原因,但10万元钱,对于债主来讲,也不是个小数,人家肯定非常着急。丈夫虽然不在了,妻子还在,人死债不能烂,自己有义务偿还。刘芸便继续向法院查询,可是几经查找也找不到原告王明琴。

    有一位知情的法官告诉刘芸:“王明琴应该住在上海,在浦东的一个社区里居住,可能从事服装批发的商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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