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血染的野山菊-《魔法大陆创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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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晚饭很可口。尤其是对于天恒这种在格洛流浪了许多天,只靠吃干粮和清水来渡日的人来说就更加可口了。老者凯普斯,就是野山菊的爷爷用一种象胡萝卜一样的根状蔬菜和青面兽的肉炖了一大锅香味飘扬的浓汤,再配着松软细腻的面包,更配着一盘清危爽口的盐渍蘸水菜干,最后再上一杯微酸开胃的红酒,吃得天恒大呼过瘾。

    凯普斯看着天恒狼吞虎咽的吃相只是笑,似乎看着天恒这样喜爱自己做的东西而极为开心。透过昏黄的烛光,凯普斯看着天恒,微笑道:“天恒,你是个遗人对吧?”

    天恒身体一僵,不由自主的停住了啃食的动作,戒备的道:“你怎么知道?”他记得修·达梅曾说过,族人族是一种神秘的种族,但这个凯普斯张嘴便道出了事实,很难让天恒不起戒心。

    凯普斯喝了口红酒,微笑道:“别担心,我没打什么主意。我年青时候最喜欢四处游玩,亚里斯大陆的十一个洲里我就去过八个,我以前还当过呤游诗人呢。所以啊,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遗人,但是他们的事却听得不少。必竟遗人族是全亚里斯大陆最神秘的神族,人人茶余饭后都乐于谈论它。”

    天恒松了口气,因不必因为遗人这个身份而节外生枝松了口气。天恒抹了抹嘴边的面包屑,奇道:“那你怎能那么肯定我就是遗人族?”

    凯普斯笑道:“你头顶上顶着的那个宝贝百分之百的是待魂之玉。我以前因为那股子寻宝热而想寻找到它时不知看了多少遍关于它的图谱,所以我是不会看错的。为了求证它是不是真的,在你昏迷时我曾摘下它来察看,一不小心就看到了你的第三只眼睛和那对光之翼。你不是遗人是什么?”

    天恒酒量不好,只敢小口小口的喝着杯里的红酒,嘴里道:“是啊,我是个遗人,可是我却对这个身份讨厌之极!”

    “为什么?”凯普斯奇道:“好些人想要遗人的能力想得发疯,你却嫌弃它。”

    天恒拉长着脸道:“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因为遗人之力而被麻烦得一个头两个大!这东西有什么好?自从我知道有自己有遗人之力那一天起,每一次用它就准没好事发生。这次也是这样,要不是因为遗人之力惹来维拉·温斯顿,我也不用躺在云顶这种荒郊野外等你们来救。”

    凯普斯摇头道:“这次你可错了。要不是因为你体内的遗人之力,你恐怕已经变成了一块干尸了。”

    干尸?天恒脑海里浮起木乃伊的丑恶形像,顿觉一阵恶心。他忙不迭的吐掉嘴里的红酒,问道:“怎么说?”

    凯普斯道:“有没有发现自己体内的斗气没有了?”

    “是内、、、、、、”天恒刚想说是内息,转念一想,反正内息斗气也差不太多,斗气就斗气吧。“是没有了,为什么会这样?”

    凯普里道:“以前就有传说,说是当今的龙王并不是由龙后孵化的。他是由一名遗人孵化完成,直至最后一直由这名遗人培养他长成为成年龙以后才有今天的龙王西尔顿。当初我还一直不相信,直到我看到你胸膛上的两只幼龙。”

    天恒专心的听着,道:“这事我知道一半,当年的龙后一共产了两枚蛋,其中的一枚给了一个遗人。只是我不知道龙后的那一个没当成龙王,遗人孵化的那一个倒是成了龙王。接下来呢?”

    凯普斯道:“要知道龙在由龙卵孵化成幼龙的时候得需要大量的能量。除了遗人之力和龙天生俱有的龙息,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哪种力量可以承担这个工作。而你身上吸附了两只幼龙,它们在孵化时所要花费的能量当然更比别人多出一倍。”

    凯普斯停下话来,拿起餐巾替吃得一脸一塌胡涂的野山菊擦了擦脸,接着又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的遗人之力没有参与孵化的过程。但我却知道最终把两只幼龙孵化完成的并不是你体内的遗人之力,而是你体内的斗气。”

    “而这种斗气的强大程度和遗人之力相比较起来就差得太多了!照我说,你能靠种这种级数的斗气把两只幼龙孵化成这样,真是奇迹!”

    “大约在幼龙的形态转化刚刚完成时,斗气的力量就已经用完。但幼龙的转化又不能停下来,这时幼龙就会本能的去催动斗气运转,从中吸取能量,榨干它的最后一滴力量。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别的意外发生,最后的结果就是两只幼龙把你榨干为止。”

    天恒听得毛骨悚然。看吧,他就知道这两个小东西不会对他那么客气。

    凯普斯道:“如果我没分析错的话,遗人之力一定在这个时候横插了一脚,出于护主的本能而保护你,强行切断了幼龙的进一步转换形态。喏,你身上的两只半成品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恒道:“这还只是半成品?半成品都把我搞成这样了,要是成品的话,那还了得?好险!好险!对了,成品是什么模样?”

    凯普斯道:“我没见过。不过我知道幼龙如果形态转化完成,是不会象这样吸附在你身上靠你的力量生存的。形态转化完成的龙是可以独立生存的。”

    “那它们什么时候才肯从我身上下来?”天恒问道。

    “我不太清楚。不过我想,等到你的斗气足够它们进行进一步转化时,它们可能就会继续进行没有完成的转化。等到转化完成,它们大概就会自己脱落下来。在这之前,它们得全靠你的内息生存,而你的内息提供的能量还不能满足它们所需要的。如此求大于供,你的斗气当然没有办法运用。等到你的斗气除了提供给它们所需要的之外还有剩余时,斗气自然就可以用了。所以你大可放心,你的斗气并不是没有了,它只是暂时不能用而已。”

    听以这里,天恒终于完全的放心了。原来内息的情况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糟糕。天恒想了想,道:“可不可把它们摘下来?”

    “可以。”普里斯道:“你要强行摘它们下来也行。不过这样这两只幼龙就完了。你要不要这样?”

    “算了吧。”天恒摇头道:“我还狠不起那个心。”

    凯普斯呵呵笑起来,再次将野山菊嘴边的菜汁细心的?干净,嘴里笑道:“你当然不会。看你那模样也知道你狠不起这个心肠。你放心,它们也不是白粘在你身上的。它们依附在你身上,一是把你当宿主,二是把你当作唯一可以操纵它们的主人。它们所给你带来的好处是你想像不到的多。”

    天恒没好气的道:“有什么好处?我可不喜欢挂着两只会动的胸罩四处游荡!它们在我身上白吃白喝的,最多能在我寂寞的时候陪我聊会儿,别的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处。”

    凯普斯一愕,突地放声大笑:“哈哈哈,你这少年倒是有意思。白吃白喝,真亏你能想得出来。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你却唯恐避之不及。告诉你吧,它们有什么本事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两点。一、幼龙可以任意的改变自己的颜色和形状,这是它们保护自己的本能。假如你能活用这它们的这个能力、、、、、、比如说,你让它们移动到你的头顶,包住你头上的那颗待魂之玉,谁还能从这里猜到你是个遗人?我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好像不大喜欢头顶着这颗宝石。如果能毫不费力的就将它藏起来,岂不是很妙?二、幼龙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使得它们还有一种本能――当它们在和主人共同作战时,只要主人对任何事物发动攻击,它们就会本能由主人的行动得到进攻的信号,出于本能的发动攻击。这种攻击不必你去想怎么做,它们本能的就做了。所以这种攻击是突如其来的,叫人防不胜防,又因为这个特点,这处技能才会被人称作突袭。有了这种技能,以后你战斗时无论攻防时都会感觉轻松如意许多。就这两种能力都应该足够叫你欢喜了,你还嫌它们?”

    天恒辨道:“我不是嫌它们。如果它们什么都不会做,只做寄生虫,我还是会让它们安全的呆在我身上。这不仅因为我答应过母龙维拉,更是因为它们也是活生生的生命,我也狠不起心对它们怎么怎么样。只是、、、、、、我向来不太喜欢这种肉肉的东西。它们看起来又实在很肉、、、、、、象那种肉滚滚的肥虫、、、、、、恶!我不想说了。”

    凯普斯一呆,随即笑道:“你这孩子想法倒是挺怪。哪有这种理由的?算了,你就当它们是你身上刚长出来的两块肥肉好了。”

    肥肉?!更恶!天恒只觉酸水正不停的往胃上涌。“停!”他赶紧叫道:“别再说了。再说的话,今后我一看到它们就会想到自己五十岁时的模样。”

    凯普斯笑骂道:“五十岁怎么啦?谁说年老了就一定会发胖的?我现在已经五十六岁了,你看我胖么?”

    天恒斜眼看着凯普斯,眼里的神情有些不怀好意。

    凯普斯一怔,诧道:“怎么啦?”

    天恒窃笑道:“没事。没事。我只是听到你的岁数时,突然想起了几个老妖怪。你不会谎报岁数吧?通常岁数越大的人越是在乎自己的岁数,岁数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软肋。说不定、、、、、、你今年二百五十六了也说不定。不要谎报年龄喔!少报几百数也不能真正让你更加年青。”天恒心里不期然想到的正是例如修达·梅、基德、阿尔黛族长之类的老不死。如果这个凯普斯没有谎报年龄的话,那么他就应该是自己到达亚里斯大陆以后所遇到的最正常的一个老人。

    “你这小鬼!满嘴胡话!”凯普斯笑骂道,从桌上拿起叉子作势欲打。他越看这少年越觉得喜欢。这少年古灵精怪的,又善良又调皮,一脸的机灵相,没法叫人不爱。凯普斯笑道:“你好像不太在乎斗气无法使用的事啊。”

    天恒无奈的道:“有什么办法?谁叫我是它们的妈?去!是它们的爸爸!当爸爸可不是那么容易,要想养着它们就得付出代价。这内息、、、、、斗气吧,就当是我所付的代价好了。反正又不是真的失去了,以后还可以用的。”

    凯普斯神情一敛,伸出姆指赞道:“天恒你好样的。你种豁达的心态我很喜欢。我见过不少斗气失去了的人,他们可不像你这般笑得一点都不介意。”

    天恒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笑道:“哪里,哪里。我心胸从来都是这么宽广。恶!”说完了,他自己都觉得这种大话说得极为恶心。

    听着这话,凯普里陡然让红酒噎了一下,大咳着,道:“果然脸皮很厚!”

    野山菊拍手笑道:“不要脸!不要脸!脸皮厚!脸皮厚!”其语气和声调与嘟嘟儿如出一辙。说话间,她嘴里的面包屑四处乱喷,溅满了自己面前的整个桌面。

    天恒只当没瞧见,问凯普斯道:“我的这些事,象龙啊、遗人之类的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凯普斯道:“我二十五岁以前是个吟游诗人,以后则转行做了个炼金术士。炼金术士虽然既不会战技也不会魔法,但有‘杂家’之称的炼金术士却是所有职业中所学最杂的人。要做一个好的炼金术士能就得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知道一点。遗人和龙,这两种东西在炼金学中就有独立的两门课题,所以我哪能不知道。对了,我倒是有一件事要提醒你。”

    “什么事?”天恒问道。

    凯普斯道:“在近期之内,你千万不要运用内息、魔法力量和遗人之力这三种力量中的任一一种。你体内现在的情形极不稳定,如果强行使用它们的话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天恒瞪眼道:“一种都不能用?那不是剥夺了我生活中的大部份乐趣?太离谱了!”

    凯普斯笑道:“你着什么急?那只是暂时,等一阵子情况稳定时,斗气也许一时半会的还用不了,魔法和遗人之力则一定没问题。这段时间你就住我家里吧,反正很久都没有来过客人了,野山菊一个人也挺寂寞的,你就当陪她玩会儿,如何?”

    天恒转头看向野山菊,看到她那双充满期待的晶亮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到嘴的拒绝话便说不出来,只得点点头。

    野山菊咋然欢呼起来,叫到:“哥哥,你真好。我去告诉我的小鸟,有人陪我玩啦!”说着,刀叉一抛,只溅汤汁乱飞,她自己却似没看见一般飞奔而去。

    天恒用餐巾摸着溅到脸上的汤汁,诧道:“她、、、、、、她、、、、、、”

    凯普斯微笑道:“关于她,又是一个故事了,你想不想听?”

    天恒耸耸肩,道:“反正红酒还有那么多,只要你的故事长到能在我醉倒之前说完就行。凯普斯爷爷,我可事先告诉你,我酒量很糟糕的。”

    凯普斯叹了口气,喝了一口红酒,眼光看向野山菊跑出的方向,变得迷离起来。他缓缓的道:“我二十五岁以前四处游荡,二十五岁以后累了,想找个地方安定的生活,于是我改行做了炼金术士,以后娶妻生子,过着平凡的生活。我的妻子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我和她一起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十九岁做了骑兵,二十一岁便战死,整整两年,从来都没有回到过我的身边。整整两年啊!而他战死之后,我和妻子就只收到一条宣告他已经战死的纸条,我们连他死的时候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

    “有大儿子的前车之鉴,我和妻子坚决不让二儿子加入军队。你知道的,亚里斯的青年到了合适的年龄以后,如果当地的领主需要征兵,适龄青年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否则就可以按反判罪论处。我们已经失去一个儿子了,再失去一个,我们将一无所有。所以,我就带着妻子连夜从伊修斯逃到格洛,在这云顶的荒郊野处找了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其实,我的要求一点都不高,我只希望可以有一个安定的生活,每天清晨一睁开眼就可以听到儿女的欢笑声,看见阳光洒满自己的小层,闻到厨房里传来妻子煮早餐的芳香而已。可是,就连这么一点微小的心愿也得不到!我以为逃到云顶会是新生活的开始,那知道这却是另一个恶梦的开始!”

    “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了一年。正当我们欣喜的以为找到梦中的桃源时,卡图的铁蹄踩下来了。他们带走了我最后的儿子,让我们两个老人从此生不如死,麻木的生活着。艾伦是七年前被带走的,到现在为止,他是生是死我都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一心一意想打听到他的下落,我只怕也和我饱受摧残的妻子一样,早早撒手而去,逃离这无尽的痛苦。”

    凯普斯停下话语,从怀里掏出一个形状古朴的圈状银器放在眼前看着。

    天恒默默的看着凯普斯,因为心里随着他而难受,他已经不知不觉的将一杯红酒喝了个干净。凯普斯伸出手,一手拿过天恒的空杯子,一手将那个银器塞进天恒手里。

    天恒不解的道:“凯普斯爷爷,这是什么?为什么给我?”

    凯普斯沉默的给天恒倒满酒,轻轻的道:“这是艾伦满五岁时我妻子买的。是我大儿子的护身手镯。艾伦也有一个。两人长大了以后,都戴不下了,艾伦那个他一直随身装着,这个、、、、、、却是没人用得着了。送给你吧,反正我头一眼见到你就很喜欢。就当是一种祝福,保你以后快乐、平安,不要像我的两个儿子、、、、、、”凯普斯的声音突地好像被噎住了一般停了下去。

    天恒拿过手镯放在手里轻轻的抚摸着,心里升起一种难言的情绪。保平安、幸福?如果它真有这种作用,凯普斯的两个儿子现在就会长伴父亲左右,而不会让凯普斯饱尝丧子之痛。平安和幸福靠这种东西是得不到的。但是,想虽然是这样想,天恒还是珍惜的将这个手镯放怀里最贴身之处和丁多放到一起。天恒珍藏的并不是仅一枚手镯,他真正珍藏的是凯普斯希望他平安幸福的美好心意。就算是这枚手镯并不能真正保证什么,天恒也不愿意违背凯普斯的心意。

    天恒收好手镯,指着门外,道:“那她呢?”

    凯普斯微笑起来,道:“野山菊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没有她的陪伴,我一个人也无法挺得下去。”

    天恒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凯普斯接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大概也看出来了,野山菊智力有问题。换个说法,她是个低能。但对别人来说她是这样,对我来说,她却是个天使。我把对儿女的爱都投到她身上了,现在她就是我的所有。你难道不觉得她很可爱吗?”

    可爱?天恒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过分,可是他一点都不觉得一个傻姑娘有哪里可爱。但是既然凯普斯说她可爱,那就算可爱吧。是以,天恒点点头。

    凯普斯道:“我是在天使之晶的市集里捡到她的,那时她饿得皮包骨头,正在啃一把青草。我就不明白,这样好的姑娘为什么会没有人要?唉,我一生也算差不多了。我别无所求,我只希望这个姑娘能陪着我走完人生最后的路,更在我闭眼的那一刹那有她在我身边,我就满足了。”

    天恒笑起来,举起杯子和凯普斯碰了一下,不满的道:“胡说什么哪?亚里斯大陆的老妖怪特别多,没准儿你也能活个五、六百岁的,然后再晚上出来吓人。别老什么死啊,闭眼的,真难听!来!干杯!别说那么多丧气话,我也祝你幸福平安!”

    凯普斯怅然失笑,看着匆匆从门外奔进来,兴奋得笑开了花,但却搞得一脸污泥的野山菊,他终于举起杯和天恒碰了一下,和天恒齐声道:“干杯!祝愿人人幸福平安。”

    ※  ※  ※  ※

    夜里,天恒对着皎洁的月亮,手里翻覆的看着那枚银手镯。凯普斯自酿的红酒甜甜酸酸的,并不醉人,尽管天恒喝了足足喝了三杯,也只略微有些酒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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