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金术——跨越魔幻和仙幻鸿沟的桥梁-《白露凝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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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魔术重理2,意守于外,以炼金术为发掘魔力之手段;仙术重道,意守于内,以炼丹术为发掘仙力之手段。

    炼丹术是外丹术和内丹术的总称,实际上是以制药为主要目标的炼金术,因而被以“丹”这样富于中国医药特色的字眼重新命名。

    魔术和仙术有以下共同点:第一,同样的唯心主义信仰:承认世界由极其精微之物“原子”或“气”构成,但在此物之前有神性本原。第二,以“精神集中”作为强化欲念的方法,使承载愿望的信息流足够强大,能够传递给神灵。第三,都希望用炼金术提炼出最接近世界神性本原的精微之物的完美聚合物,以使炼金术士自身神化。

    以上共同点几乎包涵了二者所有重要的本质,抛开不同的名称,魔术和仙术几乎没有本质区别,魔幻和仙幻根本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二者完全能够完美地融合为世界性的幻想文学。

    最后,借用《金刚经》的语气:

    魔术是名魔术,非魔术也。

    仙术是名仙术,非仙术也。

    万法归一,道本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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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宏观物质可能不具备构成它的微观物质的某些基本性质,也可能具备,这取决于构成宏观物质的微观粒子结合方式。

    2“理”是中国传统哲学概念。通常指条理、准则。如战国韩非认为:“理者,成物之文(指规律)也。”又说:“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韩非子?解老》),意谓“理”为“道”在不同事物中的不同表现,因事物各有特性而异,相对于事物的普遍规律、抽象的“道”,更为浅显具体,是事物的特殊规律。

    注意,程朱派理学家认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朱子语类》卷九五)。他们所说的“理”并非此意,实际上指封建伦理纲常。“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文集?读大纪》)这“理”是永恒存在的:“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是在这里。”(《朱子语类》卷九二)企图使皇权主观、片面、自私的伦理普遍化、永恒化,等同于“无为”的“自然”的“道”。

    理学家的险恶用心正是唯心主义哲学的弊端之一。由于相信物质世界有精神性本原,甚至认为物质只不过是假象,实际并不存在,世界完全是精神性的,以至人的精神性的主观思想极易被等同于客观事物的根本,使片面的认识,落后的伦理和社会制度永恒化、普遍化,成为阻碍社会进步,蛊惑民众的思潮。

    3“精神集中”即“意守”并不神秘,无论东西方,古人都一致认为精神是一种能量,拥有改变自然的力量。意识是一种能量,这一点是科学承认。意识就是脑细胞之间通过电能和化学能发生联系的产物。至于说意识拥有改变自然的力量,那就要看是用什么方式了。用科学技术则无可非议,而用幻想的巫术、魔术和仙术则没有根据。常识表明“集中”工作效能的主要方法。比如,专心做事显然比三心二意有效;人集中注意力时,显然比精神恍惚时敏锐的多等。因而“精神集中”无可非议地成为高效利用精神能量的方法,在巫术、魔术和仙术中都有同样的用途,即产生能向神灵清晰传达施术者愿望的信息流,以及改变自然演变的进程或结果。对于仙术,则在内丹术中,用以干预脏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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