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今年国庆左右,有幸收到勿用寄来的《血夜凤凰》。翻着簇新的书页,边看边顺手在书的天头地脚随意写上些感受,性起翻检出来,就从一个朋友的角度聊聊勿用的这套书,聊聊他为这套书所付出的煎熬,和挣扎。 一、署名 由于是出版社寄给勿用兄的样书,这部书自然印刷得非常不错,不过相对花哨的封面(这是我和勿用兄都颇不满意的,可惜市场毕竟不是咱们这样不懂市场的人所能琢磨的),我久久地凝视着“勿用著”这三个字。记得有次和朋友一起去文庙,朋友笑谈:你回去告诉勿用,他的书大陆终于有的卖了。然后我和勿用说起此事的时候,他呵呵一笑:署名是黄易还是莫仁?要么还是“知名网友”?我说:署名“网友原创”。他开心的说:总算不姓“黄”了。 我想一个人总想留些什么的,不说豹死留皮,总得雁过留声吧。可是真的留下一个名字,名字背后究竟又意味着什么呢?就勿用而言,至少要明白,总会有人指着书说:这就是勿用啊! 上次听勿用说,他的《临兵一》已经谈妥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简体版了,我和他开玩笑说:也算叶落归根。 二、正文 1.楔子 小说的楔子就像开胃的冷盘,既不能喧宾夺主,让读者撑饱了没兴趣咂摸下面的主菜;又不能寡淡得失了动筷子的念头。再打个鄙俗的比喻,小说展开有点象小姐招客,就是一步步把你勾着往里走,等到你钱花到了,才能有个兴头,还得心里存一个再来一次的想法,而这个楔子就像大姑娘花枝招展的一扬手绢,那么勿用这个亮相是怎么回事呢? 这是个和小说完全没有关系的楔子,至少乍看下来。 不过这个楔子里有句话比较扎眼:“咱们也不用住在这什么都没有的乡下!” 记得那时刚看了几章《临兵》,我曾经问勿用是哪里人?勿用要我猜,我说总是西北那片的,感觉每个字都含着一包土。他说那里不止是万里黄沙,还有很高的天,但真的很多地方除了山,还是山。 在勿用的小说里充满了一种焦灼,一种人仅仅因为出生地不同而不得不接受的焦灼。那里的人同样有智慧和勇气,可惜基本没什么机会。自然也可以去浪迹天涯,但且不说能不能出来,出来又怎么样呢?于是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他们也许仅仅就为了一口井,拼搏着,奋斗着。至于最终能得到什么,他们也许根本没有力气去思索了,或者说也不是都有资格和权利去思索的。 在这个短短的楔子里自然出场人物不多,但那个指点神棍的古怪老人还是有些意思的。他的使命难道就是说那两句话吗?抑或他还是会在日后出现(显然他不是韩远山或者吴冷泉),他的真正使命又是什么呢? 2.第一章 死水 图穷匕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张图要有看头,在小说而言自然就是第一章。书无涯而身有涯,如果第一章勾不起我的兴趣,错过也就只好错过了,欲抱琵琶半遮面在现在的我看就是矫情,所谓任你矜高自慢,俺就当你鸭蛋。而勿用用一滩死水作为扬起凤凰翅膀的万丈波涛,却叫我突然觉得这个题目是一个过去,一个接下来主人公不断要掩藏。却无奈地不断暴露的过去。 这一章勿用利用主人公方榕是个书店老板的背景,写了一帮孩子买书的喧闹。 “叔叔,叔叔,我们的补充教材有了吗”,我们是四年纪的。” 记得我读书那会也常有这种层出不穷的补充教材。但我们那时候一来老师还算不很黑心,二来书源也比较充足,开始并没有觉得不便。倒是上了高中,面临大学这道坎,同学间把自己的参考书秘不示人实在是屡见不鲜的,而所谓有门路的朋友知道哪里有的买书甚至可以作为泡妞的砝码。 我一直在想那些闪着晶莹的眼睛,期待方榕给他们一套新书的娃娃,是不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也会迅速学会这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呢?我衷心期望他们早点学会,一颗肮脏黑暗的心灵也许就会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并不是那么难于忍受。 小蒋出现了,方榕这条漂泊的野狼还是惹上了这种无邪的小姑娘,这真是和三角恋爱一样古老的设定啊!但我非常喜欢这种邂逅,也许是疲倦到了极点的人总会想随便靠一靠,虽然潜意识里也知道这一靠的后果,靠! 勿用描写爱情还是笨拙的要死,我常和他开玩笑说他是不是就是那种:“行不行,不行就拉倒”的主,也不说指望他花言巧语吧,可翻来覆去就那么一招:老是忙不迭地点烟,这含糊到哪是个头啊。可他老是笑:“我不懂爱情啊!”日子久了,我也不想改造这个土得掉渣的家伙,因为,我发觉俺的线条也越来越粗了,近墨者黑,如之奈何呢? 3.第二章 微澜 这一章里出现了个小混混,其实也是后面的一个重要线索人物——王小明。他对小蒋的那个,他对方榕的这个,他的受伤,乃至他痊愈以后,其实很大程度上,他就象一串打开小说的钥匙。虽然上面的钥匙都比较逊,可有了他,一扇扇门就这么被打开了... 这个小混混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这本书沾了血,狂野的西北民风,使一件本来靠苟且偷生就能平安无事的敲诈勒索,变成了一个烂司机的差点横尸街头。而极力避免这一切的方榕似乎预见了什么,毕竟这对他早已没什么新鲜的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已经被推倒,死水微澜的第一个涟漪也已经起于萍末。未来是未知的吗?但对方榕来说,其实不过是场已知的轮回。他想走,想逃避,这个空有一身本领的家伙宁愿用凄婉的楚歌淬炼自己,他真是怕死吗? 章节快结束了,赵三一闪而过,如同《临兵》里的小庄,又是一头野兽,我似乎闻见了腥味,我笑了:上帝关上了门,却在别处开了窗。既然方榕不动手,总该有个人去咬吧?去咬。 4.第三章 邂逅 这一章以赵三和方榕的交锋开始,实际揭示了这么个情况:这是属于赵三的一章。 赵三是怎么从人变成野兽的,又是怎么试图使自己暂时象一个人的,都在这一章里得到了侧面的勾勒,当一个体制无法从最本原的原则上去保护一个人,当你所爱的人受到伤害而狗日的公正置若罔闻时,我喜欢看到他们去咬,咬破那疏而不漏的天网,反正是同归于尽,那就来吧,哪怕折断最后一颗牙齿,也要去咬! 这一章的气氛是阴郁的,即便正义最后还是得到了伸张,法律还是保住了自己的尊严,但天知道,下一次会怎么样?又有多少人,能有资格看到这个下一次。 当我准备随着方榕杀入一个无法逆转的时代的时候,他碰到了她。 他,碰到了她。 5.第四章 交会 我曾经问过勿用:你为什么写的男人都那么命苦? 他沉吟了半晌:你觉得男人在真实的生活里怎么样? “叶枫,我很久没见的。”......“同学!”。 如果说见到一个心爱的人,那么《悲惨世界》里马吕斯在德纳迪家隔壁见到珂塞特那微柔的蓝光说明了一切。但见到一个曾经心爱的人呢?就好象过了五百年,至尊宝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紫霞,一抬头,却看见她在那里,面貌如初。 而事情当然不是到此为止,在遇见叶枫的同时,和方榕有着“逆缘”的刘英奇也跟着来了,而被推到浪尖的方榕距离那个悠闲地坐在自己书店里翻书的方榕不过一百页。 赵三在这一章里接了一个人,一个不到两章就要死掉的人。 6.第五章 风云 读者不耐烦了,出版商不耐烦了,也许勿用也不耐烦了,于是孕育了五个空白的花儿终于怒放了! 如果说那个倒霉的货车司机还算是小风浪的话,那个上来就玩妖法的刘英奇,不由使得方榕这头负伤累累的野兽,出于本能干脆就想再一次“夜遁逃”了,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既然大风起了,又往何处逃呢?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刘英奇洋洋得意地对方榕说“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大有替天行道,逆我者亡的味道。可惜方榕逆天而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犹记谢逊当年:贼老天!死老天!虽然就像《烈火金刚》里的猪头小队长总要撑到最后,刘英奇自然最多奄奄一息,那么好歹,撕破他西装先。 7.第六章 往事 这一章基本是使作者和读者都松弛一下,基本上缓解一下读者对于勿用“胡说八道”的愤怒,在荒诞不经时猛地浇一盆冷水下来,大家都歇歇气,书的第二本,就要开始了 8.第七章 抉择 我吃鱼喜欢中段,吃肉喜欢啃骨头边上,看文章自然喜欢那令我眉毛一跳的地方,很多情节忘记了,主人公的名字也忘记了,写手想通过这表达什么也忘记了,唯独那些片断轻轻地被记住了: 记得今何在扬起金箍棒,只指苍穹,面对十万天兵天将:来吧! 记得泥人拿着那只金钗,片刻之后,公堂上下将为之夺目; 记得火狐狸等在屋外,等到脸上的胡子如路上的青苔慢慢席卷他的思念,只为了她出来时,能够见到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