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直接证据-《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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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刘岩清恼怒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陈惇,你是说,小桃死在了西园里,而且是被刘岩清掐死的?”曹正道。
“刘大人有个怪行鲜有人知,”陈惇道:“那就是酒后癫狂,与他同宿的女人会被他死死掐住脖颈,此时若无人来救,女子定当气毙而亡。”
“哦?”曹正吃了一惊:“真是骇人听闻——刘岩清,他所说可真?”
“若真是如此,”刘岩清道:“我那婆娘岂不是早就死了?”
“刘大人的婆娘怎么回事我不知道,”陈惇道:“倒是刘大人欢好过的青楼女子,各个都对刘大人心有余悸呢。”
等到莳花馆的两个姑娘来作证,脖子上的确伤痕可见,但王妈也说了:“刘大人自己不信,看到伤痕,反说我们诳他。”
一旁的朱九冷眼看了半天,此时忽然道:“就算刘岩清酒后掐人,但谁能证明他掐死了小桃?”
莳花馆的姑娘们只是证明了刘岩清这个怪行的存在,雪青的叙述中,她只是见到了小桃同寝在刘岩清的身边,但她们都没有亲眼看到刘岩清杀人。
这是陈惇在搜集证据、调查案情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
他没有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什么,是可以凭此确定凶手,将凶手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关键东西,这个东西陈惇没有。没有人证,在物证上,也没有。
因为对方是锦衣卫。他们在刑名上,是行家里手。他们不会傻到去了一趟江边,还保留着那双沾了泥巴的鞋子。他们不会傻到,杀了人之后,还保留着凶杀现场任何可以指证他的东西。一般人也许心思不会这么缜密,但锦衣卫一定把所有的直接、间接证据,都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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