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宋朝的路-《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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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

    然据《舆地纪胜-隆兴府》所言,“开宝九年,命知昇州杨克逊兼江南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事。时兼东、西两路,故治不在豫章。是年,又命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转运使,故漕台未有治所。雍熙中,杨缄为江西漕,始治焉”。

    则此前东、西两路并未截然分开,西路应受东路节制。

    江南东、西路,雍熙四年并为1路。

    43雍熙以后文献惟见“江南转运使”,不见江南东、西路,可为印证。

    荆湖:太平兴国初,亦分为南、北两路。

    《长编》三年五月丙戍条言,“诏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仍削三任,副使许奇除籍为民,夺先所赐钱五十万”。

    又《宋史-李惟清传》言,惟清,“太平兴国三年,迁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五年,改左赞善大夫,充转运副使,升正使,就改监察御史,兼总南路”。

    可证。李惟清兼总南路之时,为七年九月至九年六月。44则兴国末荆湖仍分两路。

    此即《长编》至道三年所谓“荆湖两路,或通置一使”。

    西川:开宝六年,分峡路。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为使两路“盐筴流通”,遂“命西川转运使申文纬遥兼峡路,峡路转运副使韩可玭兼西川路”。

    二年二月,又“分西川为东、

    46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七年八月,“废东川转运使并属西川”。

    因此,在这期间,川蜀地区应分为西川、东川、峡路3个政区。此后,又复为西川、峡路。

    至于广南,太平兴国时则仍开宝旧制未变。

    加上太平兴国三年以后依次收复漳泉、吴越、北汉所立两浙东北路、两浙西南路、河东路,这样,太平兴国年间,宋应有京东、京西、河北、河北南、陕西、淮南、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北、荆湖南、西川、峡路、广南、两浙、两浙西南、河东等16路。

    这一时期,路制调整无论是通过互兼、兼总,还是合并的形式,其总的趋势是趋向于合并成地域较大的政区。

    这是由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地区财政密不可分所致。

    经过这一时期的调整,宋代路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其后,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改福建路”。同年,荆湖并为1路。河北,“雍熙四年,分东、西路。端拱二年(989年),并一路”。

    广南,端拱元年,分为东、西两路。至道二年(996年),置“广南东、西路都转运使”,而广东漕兼总两路。

    同年闰七月罢。这样,至至道三年,宋分天下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路、广南东、广南西,则十五路之制,终于形成。

    不过此制的实际贯彻要晚1年多,因为直至咸平二年(999年)三月戊辰,荆湖南、北路方始置两使。

    新制的推行是有反复的。淳化四、五年(993年-994年)间,为了提高三司的效率、杜绝舞弊现象,置三司总计使及左右计使等,依唐制分天下郡县为10道,即河南、河东、河北、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者属左计,在京西者属右计,但仅推行1年就“以非便罢”。

    不过,此时的10道已与唐代的十道迥然不同,而更近似于至道十五路之制。

    它比后者少京东、京西、荆湖南北、福建5路,这样,河南道可能统辖京东、西两路,而江南两道除江南东西路外尚统辖荆湖路之大部,福建路则属两浙道。

    10道所辖过大,于事不便,故推行不久即废罢。但从文献来看,淳化末,并未见关西道、剑南道、河南道及其转运使之记载,因此颇有可疑之处。

    至于《太平寰宇记》所列13道,我以为它只不过是1个地理区划,并未行用。

    试想从中唐以来所施行的即是方镇体制下的道州县制,宋初绝无可能割断历史,断然行用唐朝前期的旧制。

    宋代路制所管辖的是宋朝实际所控制的疆域,但宋初统治者绝不会就此表明他对沦陷于辽、夏诸国的汉唐故疆统治权的放弃。

    宋初统治者是如此,五代统治者也是如此,因此,五代后唐长兴三年重新调整十道顺序,乐史太平兴国年间撰写《太平寰宇记》以13道为纲,主要表明本朝是代唐而兴的正统王朝和收复汉唐故疆这样1个理念。

    当然乐史在编撰《太平寰宇记》时,也需要依据1个长期稳定行用的行政区划来编次舆图,而此时恰恰又是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新制既不可用,故不得不借用旧制,在后唐确定的十道的基础上,分剑南、江南、山南为东、西两道,以13道为纲,编次《太平寰宇记》。

    不过到了真宗以,后北宋转运司路就有所演变了。

    因为太宗末年至真宗初年,川峡地区连续发生了王小波、李顺及王均为首的两次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起义和兵变,为了有效地发挥国家机器的职能,咸平四年三月,距王均之乱被镇压仅5个月,宋王朝即吸取教训,以“西蜀辽隔,事有缓急,难以应援”为由,遂“分川峡转运使为益、利、梓、夔四路”。

    四月,“又虑漕挽者各司其局,失均济之义,庚申,命知益州、右谏议大夫宋太初兼川峡四路都转运使”。

    同样,江南路亦因辖境辽阔、不便转运使按巡,于天禧四年(1020年)四月,分为东、西两路。

    全国因此就分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广南东、广南西等十八路,这是有宋一代行之最久的行政区划。

    景德(1004年-1007年)时,开封府所属17县命朝臣提点,谓之“开封府界”。

    皇祐时(1049年-1053年),贾昌朝以“汉唐都雍,置辅郡,内翼京师。

    国朝都汴,而近京诸郡皆属它道,制度不称王畿”。

    因此,他建议“析京东之曹州、京西之陈、许、郑、滑州并开封府,总四十二县为京畿”。

    五年十二月壬戌,遂诏以5州为辅郡,隶畿内,置京畿转运使。

    但至和二年(1055年)十月己丑,为防范宦官攫取兵权,诏罢京畿,恢复府界。

    “其陈、许、仁宗时,京畿路的存在,尚不足两年。”

    “嘉祐四年(1059郑、曹、滑各隶本路,为辅郡如故”。

    此后,益州复升为成都府。而益州路也因之同时改名成都府路。至此,仍为天禧十八路之制。

    神宗厉行新法,此时路制亦变动频仍。

    熙宁五年(1072年),“淮南分东、西路”,“分陕西为永兴、秦凤路”,京西分南、北两路。六年,“分河北为东、西路”。

    七年四月,又分京东、两浙为东、西路。

    九月,两浙复合为一。九年五月,两浙复分,十年五月复合。是为二十三路之制。

    元丰元年(1078年),稍作变通,诏“河北东西、永兴、秦凤、京东东西、京西南北、淮南东西路转运司,通管两路,以河北、陕府、京东、京西、淮南路为名。

    两路“钱谷并听移用”。此举既有利监司的按部,又可均调相关两路的财用,故宋人仍目元丰以后为十八路之制。

    如元祐元年(1086年)正月,时五路提刑司尚未合并。但司马光在《三省咨目》中,仍以“十八路监司”为言。

    并且,六年十二月朔,范祖禹亦言,“祖宗肇造区夏,剗削藩镇,分天下为十八路”。

    崇宁三年(1104年)七月,复置京畿路。

    其后所隶变动不常,然京畿路一直延续至南宋初年。

    大观元年(1107年),割广南西路之融、柳、宜州及若干新拓羁縻州,建黔南路,以融州为帅府。但三年即并入广西。

    重和元年(1118年),梓州升为潼川府。梓州路因之改称为潼州府路。

    宣和四、五年(1122年-1123年)间,相继收复燕云之地,建燕山府、云中府两路,是为《宋志》所言26路。然不旋踵,两路尽失。

    此后到了南宋时期,转运司路再度有所演变。

    因为众所周知,高宗苍黄南渡,金人铁骑所至,江淮湖浙尽为兵燹之地。

    于是,建炎四年(1130年),“置京畿、淮南、湖北、京东、西路镇抚使”。

    “除茶盐之利,国计所系,合归朝廷置官提举外,它监司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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