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宋朝的路-《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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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显德六年,世宗北伐。

    王赞出“领河北诸州计度使。五代以来,姑息藩镇,有司不敢绳以法。赞所至发擿奸伏,无所畏忌,振举纲领,号为称职,由是边臣切齿”。

    由此可见,五代末年,各地转运使已不仅仅是方面的转运官员、财政官员,此时它已拥有了监察权,同时又是监察官员。

    从记载宋初史实的史料看,转运使还是州县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官员。

    乾德元年(963年)平湖南,二年即从转运使张永锡之请,析朗州武陵县之两乡,别置桃源县。

    乾德三年,平两川。

    五年,即从成都府路转运使李铉之请,割简州之金水县、汉州之金堂县,建怀安军。

    开宝元年(968年),从西川转运使刘仁燧之请,割渠州之渠江、合州之新明、果州之岳池3县,建广安军。

    开宝四年,灭南汉。

    五年,岭南转运使潘美废春州,“以其地隶恩州。

    至六年复置,仍并流南、罗水两县入阳春一县。

    25又废勤州,以富林县入铜陵一县来属”。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转运使在行政上的权力。

    又《宋史-和峴传》言,峴,“雍熙初(984年),知崇仁县,就拜大理评事。江南转运使杨缄以其材干奏,移知南昌县”。

    可见转运使在人事方面还拥有“保举、移易官属”之权。

    五代以来,由于各朝坚持贯彻削藩方针,采取诸如分割藩镇和支郡直属京的措施,一些唐时的雄藩大镇此时亦往往仅管辖两州,甚至仅有节镇所在州。

    这样,中唐以来所形成的道州县3级地方行政建制实际上已基本解体。

    各地转运使的设置恰好取而代之,以渐变的方式填补了这个权力真空。

    它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代表中央实行对州县的管辖。

    不过,此时“路”尚未出现。

    正如前引王赞、张正所示,五代末,朝廷是以“河北诸州”、“江北诸州”来划分行政区的。

    这点大家可以从宋初的史实中得到印证。

    如《长编》开宝四年五月丁酉条的“广南诸州”,五年八月癸巳条的“京西诸州”,太平兴国二年(976年)正月条的“江南诸州”,同年十月癸未条的“陕西河北诸州”、“陕西河南诸州”、三年五月丙戌条的“两浙诸州”等等。

    开宝五年十一月庚辰,“命参知政事薛居正兼提点三司淮南、湖南、岭南诸州水陆转运使事,吕余庆兼提点三司荆南、剑南诸州水陆转运使事”,则更雄辩地证明这1观点。

    众所周知,唐代后半期发展起来的巡院是唐王朝对藩镇体制实施全面监察的组织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唐王朝在各地的财政、监察、行政机构,扮演着汉代州刺史般的角色。

    但黄巢起义后,唐王朝分崩离析,国门之外,尽裂为藩镇。

    进入五代后,各中央王朝的领土,除周世宗朝外,亦仅局限于淮河以北地区,因而,巡院历史地结束了其所承担的使命。

    五代撤销巡院的时间,可能是在后唐明宗朝。

    《旧五代史》天成元年十二月庚戌,尚见“诸道州府坊市死丧,取分巡院检举”之记载,但长兴四年时,巡院之上级机构中央诸道盐铁转运使衙的职员都押衙等的编制已拨归三司。

    因此,巡院可能于此时前后废除。

    这样看来,巡院的废除要比北面转运使的设置晚数年,两者还有数年的并存期。

    《职官分纪》卷47《诸路转运使》条言,“五代罢巡院,始置转运使”。

    主要还应从两者的职能上来理解。

    五代后期出现的河北诸州转运使、江北诸州转运使,它在精神上的确继承了唐代巡院,两者在职能上、制度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故北宋张方平言:“今外权之重,惟转运一道。百城号令,千里官吏之黜陟,财赋之弛敛,恩泽之流壅,民政之惨舒,郡县观听其风棱,国朝倚办乎外务,提众职之纲辖,实方面之师表。盖汉刺史之职,而唐度支诸道巡院留后之任也”。

    至于到了宋代转运司路的形成与发展的话,在宋初的时候,转运司路就已经形成了。

    因为太祖朝是宋代路制的草创时期。

    除河北、淮南,五代时已设置地区行政常设机构转运司外,多数地区的转运司都设于此时。

    乾德元年正月,以沈义伦为京西、韩彦卿为淮南转运使”,是宋代“诸道置转运之始”。

    其后,同年春,任命沈义伦“为陕西转运使”。

    到后来,相继平定荆南、湖南,设荆湖诸州转运司。

    三年灭后蜀,设西川路。

    开宝元年,设京东转运司。

    开宝四年,平南汉,遂置广南诸州转运司。

    开宝八年,平江南,九年二月,设江南转运司。

    这样,除北汉、吴越、漳泉等尚未收复之地外,宋辖境内已全部设置转运司,有宋一代路制已初具规模。

    太宗即位后,乘战胜之威,迫使吴越、漳泉相继归附,最后以武力消灭了北汉,以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太祖未竟的统一大业。

    与此同时,他又对宋代路制建设进行积极的探索。

    因而,太平兴国年间,也就成为宋代路制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以下逐路列述之:

    在京东:太平兴国六、七年间,有石熙载曾任京东西路转运使。

    而后文献仅见“京东转运使”,因而,可以推知太平兴国时京东曾分为东、西两路。

    在京西:太平兴国三年四月,曾分为南北两路。

    河北:“太平兴国二年,分河北南路”。

    六年九月时,尚有“田锡为河北南路转运使。”之记载。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河北实分为两路。

    而陕西:“太平兴国二年,分陕西河北、陕西河南两路,各置使一员。又有陕府西北路,后皆并焉”。

    据《宋史-程德玄传》言,五年,陕府西(河)南转运使、左拾遗韦务昇坐纵德玄等于部下私贩鬻,责授右赞善大夫。

    又《宋史-许骧传》言,“六年,出为陕府西北路转运副使。会罢副使,徙知鄜州”。

    与许骧同时罢为知州的有董俨,据《长编》所载,俨由淮南转运使罢知光州,在八年五月己巳。

    因此,太平兴国年间,陕西实被分为河北、河南、西北三路。

    雍熙元年以后,文献中不见以上3路,而代之以“陕西路”。

    可能兴国末3路又复合并。

    淮南:“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

    从文献上看,太平兴国五、六年时,两路尚未合并。

    时有胡旦、董俨分别担任淮南东、西路转运副使。

    但据《宋纪》,雍熙二年八月以前淮南路已合并。

    因此,合并可能为太平兴国末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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