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酒后相吐槽-《汉家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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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个屁!”刘捕快挥了挥手:“不说这些丧气的话,喝酒!喝酒!说实在的,有些人,有些事,我经历的多,看得也多!有时候,心中也是恻隐,有时候也是愤懑!可那又怎么样?大明这天下啊!大是大,可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哪里有清白的地方?又岂是你一个泥腿子!我一个小捕快!所能管的?既然话匣子打开了,那其中有些路数,我也给你说道说道,让你开开眼!”
“喝酒!喝酒!”于老爹闷声道:“亲家公!那你就好好给我说说!我糊涂的地方多着哩!”
在他们觥筹交错中,絮絮叨叨中,旁听的于旺在基于刘捕快的冷笑说骂中,结合后世的了解,心中却是哇凉哇凉的,由此对现在的大明有了模糊大概的了解。
在有明以来,从全盛时期的宣德年间开始,上解税粮就已经成为地方官吏考课的“硬指标”。
到弘治十六年,再次重申:“凡天下官员三六年考满,务要司考府,府考州,州考县,但有钱粮未完者,不许给由。”
嘉靖时,也有同样规定。“令天下官吏考满迁秩,必严核任内租税,征解足数,方许给由交代。”
万历时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史界多有赞誉,但却忽视了其副作用。考成法开了“带征”的先例,即除完成当年钱粮外,还要带征隆庆以来拖欠赋额七成中的三成,完不成则处以降罚。
崇祯时,要求科道官必须从地方州县官中行取,同时又规定征科未完者不得考选科道,史谓“考选将及,先核税粮,不问抚字,专于催科,此法制一变矣。”
在种种压力下,州县官吏的职责,惟以催科为要。“日夜从事,惟急催科”。所谓教化,所谓赈济,所谓安民,所谓恤狱,全部被搁置一旁。从此开始,考课地方官吏实际不再重视教化抚治,唯以催科为事。
以上这些,用大白话说,如果你还想当这个官,或者还想往上爬,那么什么政绩,什么教化,什么利民工程,境内发生什么重大灾害,什么治安刑名清平,这些统统不重要,重要的是每年国家该征收的赋税,你给办好。征收足额,你的考核就是卓异!可以升官顺便自己发财。征收不足,那你就是无能!轻点的下台,严重的还要下狱。
如此看来,乐亭县县尊对于本县子民还算是温和的,如刘捕快所说,可以称得上青天大老爷。
换到其他地方,比如陕西,在崇祯元年起就有农民杀官造反,连绵至今。为何?当时,陕北和关中北部连年发生灾荒。天气久旱不雨,草木枯焦,赤地千里,饥民外逃,饿殍遍野。饥荒加之疫病流行,百姓死毙愈多,“草木尽,人相食”,农民“皮骨已尽,救死不瞻”。但朝廷及陕西巡抚乔应甲不但不减免租赋,赈济灾民,反而增派所谓“新饷”“均输”等赋役,严令官吏督责。各地官府刑狱中,抓押的“刁民”人满为患,严刑拷税之下,冤死相望。
如此,造反?死路一条。不造反?等死!总之老百姓没有活路了,那就他娘的杀官造反吧!当时的农民军有句名言:“左右是个死!造反而死,死前起码还能吃饱饭!不作饿死鬼而死,死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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