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坏人变老了-《高贵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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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坐哪坐哪,你管得着吗?”老头更加嚣张。

    “嚷嚷什么?”乘务员过来了。

    老头赶紧站起来,一副抱屈含冤的样子说:“他们年轻人合起伙地欺负我一个孤老头子。”

    众人七嘴八舌讲述了经过,老头觉得自己理亏,最后在乘务员的调解下,才平息了这场闹剧。在众人鄙视诛心的目光中,老头很快就满脸骚红地下车了。

    “怎么现在老人都变坏了啊?”小伙子百思不得其解。

    “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30岁女人恨恨地说。

    “不知道如果他的子孙看见这种恶心表现,会不会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啊?彼哉彼哉!”我冷冷地评论。

    “哎呀,多大点事,大过年的,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还是孩子,老人年纪大了。有话好说行不?给个面子,算了吧!几句话浓缩了c国的中庸之道,但有几条都被用烂了,成为最让人恶心的绑架。”三十多岁的女人深刻地总结。

    “教养是情商,文化是智商。法律是底线,道德是标准。道德仁义定而天下正。立德树人刻不容缓,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克服西洲文化的拜金和个人主义等极端思潮的侵袭任重而道远。以后会好的!我确信!”我还是坚信社会总是好人多。

    那一天,我看见有人拍了视频,于是此事有了下文。

    三天后,《东海日报》头版报道:东海的文明形象岂容你来撒野、诋毁和抹黑?骨子里的看不起人,在公共场合放肆,就是要受到惩戒。这位男子的言行,“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已经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的行为妥妥的是公然侮辱他人,且上升到地域歧视,侮辱面广,社会影响力极坏,应当顶格处罚。因此,东海市普度区武宁路警署给予该名男子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处罚。

    编者按:

    一名年轻乘客说得好:在我们c国的土地上,凡是祖先为我们打下来的任何地方,都是我们全体c国同胞共同的家乡!

    尊重他人,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那身体就要受到惩罚。

    外地人来东海贡献了很多,不是来要饭的,凭借自己能力赚钱,凭什么应该遭到辱骂呢?劳动人民一点都不丑!而且这位男子的嘴很臭!

    东海人包容大气,这位男子的恶劣言行不会抹黑东海,只会抹黑自己,出来后好好做人!

    后记:直到鹏宇案多年后,2017年3月15日,c国才通过了《民法总则》第184条,其中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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