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坏人变老了-《高贵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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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上数三代,谁不是外地人?!在我们c国的土地上,凡是祖先为我们打下来的任何地方,都是我们全体c国同胞共同的家乡!”我怏怏不乐。

    “我特瞧不起外地人,没素质!还有,我就要和你们挤,怎么了?打出租不是很贵吗?再说了,家教好的肯定会给我让座的!哪像你们,不懂礼貌!”老头强词夺理。

    “算了,懒得理你!现在啊,有的老年人真的太不懂事了!早上要和我们年轻人抢地铁、抢公交;周末要和年轻人抢篮球场,说是跳广场舞,唉!”三十多岁女人叹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尊老爱幼是没错,但你也不能道德绑架啊!别人没有义务为你让座。你就不能态度好一点吗?这个小姑娘的位置还是我让给她的,因为我看见她站在旁边,瞌睡得都快倒下去了。”站着的小伙怒气满腹。

    “我们年轻人也挺不容易的,上有老、下有小,黑心老板还洗脑,说什么天天免费加班是企业文化,是奋斗的标志,我呸!”三十多岁女人哑口无言。

    “更可怕的是,我就送了一个被别人车撞倒的老大娘去医院,现在上班只能坐地铁了,哥们以前开的可是大奔。葫芦僧法官判决我全额赔偿的逻辑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还送她去医院?”小伙子心灰意冷。

    “天哪,你怎么和金陵的鹏宇一样的遭遇啊?”三十多岁女人很忧郁。

    “是的。”

    “我对你也深表同情。金陵鹏宇案中,枉然这个法官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只是去扮演了一个“调停”、“和稀泥”的角色。因为他绕过了正常的审判路径,但可怕的是他绕过的路径却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证据(没有)。

    但这样违反法律思维的推理过程,出自一位司法者、审判者的判决之中,引起了极大的舆论。以生活经验的非逻辑和不需要证据为基础,在判决中出现大量“按常理推定”的推理过程来推断民事法律关系是不合乎法律程序的。”

    三十多岁女人似乎还懂点法律。

    “当判决书里表达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审判的对象就再也不是鹏宇了,而是道德。法律无情地嘲弄着道德,肆意践踏着道德。

    普通人心中“好人有好报”的信念在那一刻坍塌,道德被狠狠地逼退。鹏宇案件过后,c国道德滑坡五十年,司法的公信力可能会变得脆弱不堪,人们也需要数年乃至数十年才能重新将道德水平推回到鹏宇案以前。”

    我发出了悲鸣。

    “遗憾的是:如果没有国外对见义勇为者的免责和救助条款,这样的事还会发生,糊涂的法官还会层出不穷。真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混上法官的?是走后门还是书呆子?”小伙子也悲愤不已。

    “唉!我们的法律总是滞后。如果尊老爱幼、乐于助人都被昧着良心的渣老师和缺心眼的法官给败坏了,社会正气怎么树立?我们的优秀传统还怎么发扬光大啊?”三十多岁女人黯然神伤。

    “我不管,今天小姑娘非要给我让座,必需的!”老头蛮横地说。

    “算了,老同志,坐我的位置吧!”我气得都坐不住了。

    “呵呵,我还偏不坐了,我就要坐小姑娘的位置!”老头来劲了。

    “我不会让座的!因为你不讲礼貌。”小姑娘气呼呼地扭过头去。

    “好啊,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坐坐沙发吧。”老头居然一屁股坐在小姑娘腿上了。

    “哎哟,你起来!流氓!”小姑娘大声斥责。

    “为老不尊,倚老卖老!”三十多岁女人厉声呵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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