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他在教我们写书-《英伦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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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霍金斯出去了,没有回答。
等了半分钟,她手里捧着报纸回屋,同时指着书评版说:“就是这篇,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道尔没听过“叙述性诡计”,但“推理作品”一词还是懂的,
他诧异道:“这个标题起得也太大了吧?”
莫非,陆时飘了?
霍金斯把报纸递过来,说道:“你看一看吧,上面的内容太专业,我读不进去。”
道尔点点头,接过报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概念: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道尔更加惊讶了,
无疑,《罗杰疑案》的写作手法就是这个,
陆时在中利用了读者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的思想,将读者或玩家引入事先准备好的故事环境,最后通过指出读者的误区,来让整个故事完成反转。
问题是……
《罗杰疑案》不是还在销售中吗?
就这么给出核心诡计,不会因为剧透影响销量?
道尔百思不得其解,
结果,他一歪头,看到了妻子迷惑的目光,顿时变了想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把大部头读进去,
对于作者来讲,叙述性诡计的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可在读者的眼中,就有点儿不知所云了。
“啧……”
道尔咋舌,
他从心里觉得陆时这种“我书评我自己”的态度挺傲慢的,
但又觉得陆时有这个资格。
一本六镑多的书,不到十天就卖出了两万册,搁谁身上都得飘。
道尔继续往后阅读,
没想到,他越读越震惊,
因为陆时竟然真的毫不藏私,将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构造、如何引导读者,全都掰开了、揉碎了讲,简直就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
霍金斯看着丈夫,不解道:“阿瑟,你怎么了?”
道尔沉默半晌,说:“如果能把这篇文章完全吃透,靠写作为生肯定是没问题的。”
霍金斯不解,
“啊?真有这么厉害?”
道尔点头,
“是的,真有这么厉害。你看他写的这些叙述性诡计的分类,性别叙诡、年龄叙诡、身份叙诡、一人分饰两角甚至多角……这些东西,前人肯定有想到过,但这么系统地写出来的,陆时是第一人。”
霍金斯听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她问:“你的意思是,lu在《罗杰疑案》中用到了这么多诡计?”
道尔笑了
“这正是我震惊的原因。”
霍金斯懵了,
“还真用了这么多?”
道尔猛地摇头,回答:“并非如此。《罗杰疑案》中用到的叙述性诡计没有那么复杂。可是,你反过来想,陆时有那么多好点子,完全可以留着自己用,现在却将之公布于众,这……”
此言一出,霍金斯也陷入沉默。
陆时如果一个一个诡计地写过来,这辈子衣食无忧是肯定的。
当然,钱财对于这种级别的畅销书作家已经是身外之物了,真正重要的是著作等身的荣誉。
道尔看着那篇书评,说:“现在的我看到这一篇文章,立即就能酝酿出几个好点子,像是……嗯……有了!某个角色是色盲,他看到的颜色跟常人的认知不同,以他为第一视角,便可以引导读者得出错误结论。”
这一听就很有趣。
霍金斯点头,
“绝对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
道尔露出自得的表情,
但很快,他就收敛起笑意,
食嗟来之食的感觉挺爽,但又没有特别爽,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霍金斯说道:“lu写这篇书评,到底是怎么想的?”
道尔看看文章,
“我不如他。”
丈夫竟然低头认输,这让霍金斯十分惊讶。
她喊道:“阿瑟!”
道尔摆摆手,
“我没有认输,也不是失去了斗志。我说我不如他,指的是胸襟。陆时写这篇文章,应该是想教我们如何写好推理作品吧……”
说着,他的目光在书评版游移,
文章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除了前半部分对叙述性诡计的描写,还有后半部分,讲了陆时眼中的推理作品是一个怎样的类型,
整篇文章没有任何花里胡哨,文字十分真诚。
道尔只读了几分钟,便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他这是在教我们写书。”
霍金斯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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