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他在教我们写书-《英伦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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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霍金斯出去了,没有回答。

    等了半分钟,她手里捧着报纸回屋,同时指着书评版说:“就是这篇,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道尔没听过“叙述性诡计”,但“推理作品”一词还是懂的,

    他诧异道:“这个标题起得也太大了吧?”

    莫非,陆时飘了?

    霍金斯把报纸递过来,说道:“你看一看吧,上面的内容太专业,我读不进去。”

    道尔点点头,接过报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概念: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道尔更加惊讶了,

    无疑,《罗杰疑案》的写作手法就是这个,

    陆时在中利用了读者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的思想,将读者或玩家引入事先准备好的故事环境,最后通过指出读者的误区,来让整个故事完成反转。

    问题是……

    《罗杰疑案》不是还在销售中吗?

    就这么给出核心诡计,不会因为剧透影响销量?

    道尔百思不得其解,

    结果,他一歪头,看到了妻子迷惑的目光,顿时变了想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把大部头读进去,

    对于作者来讲,叙述性诡计的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可在读者的眼中,就有点儿不知所云了。

    “啧……”

    道尔咋舌,

    他从心里觉得陆时这种“我书评我自己”的态度挺傲慢的,

    但又觉得陆时有这个资格。

    一本六镑多的书,不到十天就卖出了两万册,搁谁身上都得飘。

    道尔继续往后阅读,

    没想到,他越读越震惊,

    因为陆时竟然真的毫不藏私,将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构造、如何引导读者,全都掰开了、揉碎了讲,简直就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

    霍金斯看着丈夫,不解道:“阿瑟,你怎么了?”

    道尔沉默半晌,说:“如果能把这篇文章完全吃透,靠写作为生肯定是没问题的。”

    霍金斯不解,

    “啊?真有这么厉害?”

    道尔点头,

    “是的,真有这么厉害。你看他写的这些叙述性诡计的分类,性别叙诡、年龄叙诡、身份叙诡、一人分饰两角甚至多角……这些东西,前人肯定有想到过,但这么系统地写出来的,陆时是第一人。”

    霍金斯听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她问:“你的意思是,lu在《罗杰疑案》中用到了这么多诡计?”

    道尔笑了

    “这正是我震惊的原因。”

    霍金斯懵了,

    “还真用了这么多?”

    道尔猛地摇头,回答:“并非如此。《罗杰疑案》中用到的叙述性诡计没有那么复杂。可是,你反过来想,陆时有那么多好点子,完全可以留着自己用,现在却将之公布于众,这……”

    此言一出,霍金斯也陷入沉默。

    陆时如果一个一个诡计地写过来,这辈子衣食无忧是肯定的。

    当然,钱财对于这种级别的畅销书作家已经是身外之物了,真正重要的是著作等身的荣誉。

    道尔看着那篇书评,说:“现在的我看到这一篇文章,立即就能酝酿出几个好点子,像是……嗯……有了!某个角色是色盲,他看到的颜色跟常人的认知不同,以他为第一视角,便可以引导读者得出错误结论。”

    这一听就很有趣。

    霍金斯点头,

    “绝对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

    道尔露出自得的表情,

    但很快,他就收敛起笑意,

    食嗟来之食的感觉挺爽,但又没有特别爽,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霍金斯说道:“lu写这篇书评,到底是怎么想的?”

    道尔看看文章,

    “我不如他。”

    丈夫竟然低头认输,这让霍金斯十分惊讶。

    她喊道:“阿瑟!”

    道尔摆摆手,

    “我没有认输,也不是失去了斗志。我说我不如他,指的是胸襟。陆时写这篇文章,应该是想教我们如何写好推理作品吧……”

    说着,他的目光在书评版游移,

    文章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除了前半部分对叙述性诡计的描写,还有后半部分,讲了陆时眼中的推理作品是一个怎样的类型,

    整篇文章没有任何花里胡哨,文字十分真诚。

    道尔只读了几分钟,便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他这是在教我们写书。”

    霍金斯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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