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摇一摇-《安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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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部落酒吧,是达拉然里最豪华的酒吧之一,也是少数几个能够做到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营业的酒吧,当然这一切都要依赖于它背后的主人,地狱咆哮商会的庞大财力支持,几个月之前,我还从未敢奢望,或者说不舍得自己能够走进这里,因为这里可是整个达拉然最著名的几个销金窟之一。

    酒吧很大,事实上这里是分成了很多区域的,基本上你所能够需要到的各种服务它都可以提供,比如一般佣兵们喜欢的那种吵闹的喝着廉价酒水的区域,虽然说最低消费依旧是要以银币来结算,原因无他,这里提供的夜莺质量很高,这也是佣兵们愿意过来的原因之一。

    也有一些相对于安静的区域,给某些强大的佣兵歇歇脚,甚至还能免费欣赏光精灵的天籁一般的歌声跟舞蹈,可惜台上唱歌的那个并不是我认识的安吉尔,她那种级别的歌者是不屑于来这里唱歌的,事实上,台上唱歌的光精灵,只要你钱出的到位,她也依旧可以走上你的床,路过那的时候,我隐约可以从她的眼中看出那一丝所谓的无奈,想来今晚应该又是有哪个大佣兵点了她的钟了。

    穿过了最廉价的消费区,相对于僻静的音乐区,我来到了这个酒吧里最受欢迎的乱舞区,说是乱舞,实际上用乱交形容更加贴切一些,本质上来说这里有点像微信摇一摇,但是是付费的那种,这里的消费一般的佣兵接受不了,因此能在这里消费也就表明了你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基础,算是给于那些眼光有些高的佣兵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或者是心灵,或者是床上。

    自然,我大半夜的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摇一摇,通过塔斯布莱曼,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对于僵尸的掌控,是全方位立体化的,不论是从生理还是说心理,于是,我就生出了一个想法,我可不可以在地狱咆哮佣兵团留下一个奸细呢?

    我未必需要她做什么,只需要慢慢的搜集着她能接触到的情报,或者让我能有机会这个佣兵团的内部都有什么,老祖宗的那句话说的很对,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而我选的那个人就是曾经杀了我的人,事实上,在我人生中第二次使用追踪术之后,我找到了那个人,也正是因为她,我才知道针对我的人是地狱咆哮商会,当然这样说可能有些不要脸,本质上他们只是想巩固自己的位置,不希望其他的佣兵团有发展起来,我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些像地球上的局势,联合国掌握着这个世界,没有他们的同意,其他的国家永远也别想发展起来。

    不过当我去到她家的时候,我发现她并不在家,于是我通过‘追踪术’一路追踪找到了这里,这里要说一下,这个女人隶属于地狱咆哮佣兵团暗杀部,执行的都是各种各样见不得人的任务,所以明面上她们很少会出现在佣兵团里,休息的时候自然都是居住在达拉然城里属于自己的房子里。

    大厅里乱哄哄的,一旁的乐队轮回换班制度不停的敲打着独属于这个世界的音乐,屋顶上还有人控制着炼金术师特殊制造的彩色灯光,总而言之,这里给我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地球的迪厅一样,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女人,我说死都不愿意来这种地方,医生出身的我更喜欢上一个区域,静静的坐在那里欣赏着光精灵唱歌才是我的最爱。

    “一个人吗?”顺着踪迹我找到了那个女人,她正一个人坐在那里,我自然不客气的坐在了她的身边,“两杯烈焰焚心,”我对着酒保摆了摆手,“我请客。”

    “不用了,”女人有些双眼迷离的转过身子,一双穿着丝袜的腿就这么冲着我,我甚至能闻到她喷在腿上的香水味,实话实说,我还真有一段时间没找女人泻火了,毕竟身边的女人要么碰不了,要么不敢碰,“摘了你的斗篷,老娘要是看你顺眼,就带我走,老娘要是看你不顺眼,就跟刚才那个人一样,趁早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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