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淋尖踢斛(三)-《大明公侯》
第(2/3)页
当然,一条鞭法的实施是建立在商品经济极大发达和美洲白银大量输入的历史背景之中。就洪武年而言,地方商业还不发达,而贵金属缺乏到朝廷大量印刷宝钞用来替代金银在市场上流通的地步。所以,一条鞭法在洪武初年并没有实际意义。
那么,实物税在如今这种历史背景下却是必然的选择。
兼之明朝初年地方官的俸禄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就陈艾所知,胡知县年俸九十石米,也就是一千两百斤的模样。也就是说,一个月有一百多斤粮食。这点米,也只够他一个人吃饭。
可光他一个人吃饭还不算,明朝政府编制都小。像现在的吴江,只他一个人是在编的公务员。其他的衙役、师爷、书吏都需要知县自己出钱聘请,这部分开销国家可不认。
碰到正直一点的官员,这官只会越当越穷。
所以,不少官员将主意打到夏秋两税的损耗上面,用这部分截流的款项维持政府的日常运转。
这其中,淋尖踢斛是最常用的一个手段。
吴江本是一个产粮大县,每年的截流都是一笔大数字。
那么,什么叫淋尖踢斛呢?
简单来说,官府在征收粮食的时候通常会弄一个大斛做容器,让农民将粮食倒进斛中称重。谷堆要按尖堆型装起来,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壁。这个时候,衙门里的人就会突然一脚踢过去。
这一脚通常都势大力沉,必然有不少粮食溢出来掉到地上。
粮食只要落到地上,就是衙门的,这部分粮食就是衙门用来弥补粮食押运途中的损耗和维持日常开销的截流。
这也是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普通百姓也默许官府这么干。毕竟,一斛粮食中溢到地上也不过二三两,还能容忍。
当然,像吴江这种上县,几万户百姓,每户克扣二两,加一起就是好万斤粮食,折合宝钞至少五万贯,用来养活衙门里十来号人没有任何问题。
可今日的情形却有不同,有个突发情况。
今天上午,同里那边的农户在里长的组织下有一千多户百姓背着粮食来县城完税,衙门里的工作忙了起来,人手也是不足。于是,就连在家中养伤的付班头也过去蹲点维持秩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