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然后她看向了前排的霍聿森,可是这么草率,还能遇到聿哥这样的好人,当真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任水心也看向了霍聿森,“说真的聿森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来南城发展,我爸年龄大了,一直想找个接班人,我不爱经商,我是指不上了。但他一直挺欣赏你的。你在霍家又没有实权,不如来南城,将来继承了我爸这一摊产业,不比在江城好么?” 林小柒眨了眨眼睛,这是要让霍聿森当上门女婿的意思么? 可是林小柒好歹也是霍聿森的妻子,她就在这坐着呢,任水心还能这么明目张胆地挖墙脚,不愧是大小姐…… 她也很想知道,霍聿森动不动心,又会怎么回答。 于是静静等着前面的人说话。 霍聿森道:“这两年是来不了的,小柒还在念大学,我不想和她分居异地,过两年她大学毕业了,要是她喜欢南城,我倒是可以考虑把公司迁过来。如果到时候任先生需要我帮忙打理公司,我也很愿意尽一份力。” 林小柒听着聿哥的回答,默默在心里竖大拇指。 货比货就得扔,人比人就得死。 明明都是人,有的人就这么会说话,有的人,却只会直来直去地讲大实话,比如林小柒自己。 不过聿哥真会甩锅,他明明是自己不稀罕给人当上门女婿,却要把她牵扯进来,说不想和她分居两地,还要等她大学毕业了带她过来。 任大小姐要的,是聿森哥哥,可不是他们夫妻俩…… 正这么想着,收到了霍聿森一条信息。 “很喜欢南城吗?” 林小柒一愣:“你还真打算搬来吗?” “我刚才不是说了,如果你喜欢这,我可以考虑。” 林小柒盯着窗外看了一瞬,回复道:“我还是更喜欢江城。” 前面的霍聿森看了一眼信息,把手机收起来。 小时候背着家里人偷跑来南城见的人,是他吧? 那喜欢江城,是怕我来了南城被别的女人抢走,还是因为你们在江城的回忆比南城更多?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