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缓了许久,心底里那股不适才渐渐消散,也终于到了婆骆。 “到了,下车吧。” 笙歌戴上准备好的墨镜,又将另一幅墨镜递给梅薇思,披上当地专有的披风,才从车上走了下去。 刚好这时候另一辆十分炫酷的越野车停在他们的身边,一位身穿西服、戴着金框眼镜的男人走下来。 看清来人,梅薇思立马笑着迎了上去,与男人礼貌拥抱。 “阿联,你终于来了。” “嗯,我来了,你什么都不用怕了。” 阿联笑着摸了摸梅薇思的头,和她说话的语气,很像是对小孩子的宠溺。 梅薇思带着阿联走到笙歌身边,介绍道:“笙歌姐,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朋友,他叫联蒙琼斯,我们都叫他阿联。” 闻言,笙歌很大方的朝他伸出手,“鹿笙歌,你这位朋友还真不像是混黑的呢,反倒是像一位商业人士。” 面对笙歌的调侃,阿联轻笑:“小鹿总,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大家对混黑的人都有刻板印象,我可以理解。” 几人寒暄完毕,朝着婆罗门口走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