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厨房打扫干净。 如愿以偿吃到黄瓜的那一刻,好吃的他快哭了,觉得一切都值得。 捂着酸疼的腰,找到沈安定,分给他拇指大小的小节黄瓜。 “吃吧,这是我费尽千辛万苦的来的。” 看着那一点黄瓜,沈安定嘴角抽了抽,把黄瓜推给他,“你吃吧,我有。” 接着就在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掏出手臂粗的黄瓜来。 淡定的来了句,“今天三哥三嫂来给我们家送了一些蔬菜,我媳妇让我带点当零嘴。” 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发现三哥三嫂来了,不过送完菜又走了。 小李:······ 这黄瓜好熟悉,总觉从哪里见过一样。 低头看了一眼,哦对了,跟他手里的黄瓜大小差不多。 该不会给食堂提供蔬菜的是沈安定的三哥和三嫂吧! 这么想着,也就问了。 沈安定点了点头,他也是刚知道。 小李顿时觉得无比心酸,早知道就不去食堂偷黄瓜了,害的他干了一整天的活。 ······ 今天王晓燕下班的比较早,本想跟大家打好招呼就回家的,谁知道有一个干事提议,“听说百货大楼来了一批海市来的衣服,不如咱们去看看呗。” 其他几个干事都同意,就只有王晓燕犹犹豫豫。 思考了半天,“我还是不去了,小志被录取了,我今天准备早点回家给他做顿好饭菜。” 沈岚跟王晓燕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又在报社上班,感情非常好。 是闺蜜也是知己。 两人的性格却不一样,王晓燕比较温婉,举止大方,沈岚确实性格比较活泼,就算是身为人母也被保护的很好。 沈岚拉着王晓燕的胳膊,“晓燕,去吧,咱们办公室里的人都去了,就差你一个,现在才四点半,时间好早,逛百货大楼用不了多长时间。” 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衣服,“你看看你,这些年过的都是什么生活,太节省了,衣服都洗的发白还一直穿着,也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咱女人啊,就应该对自己好一点,不然挣钱是给谁花的。” 不容她拒绝,沈岚拉着她对几名干事使眼色,“走吧,今天要好好逛一下,买套新衣服穿,送小志上学的时候给他长点脸子。” 旁边几个干事附和。 沈岚这个朋友啥都好,就是脾气太温柔了,典型的贤妻良母,认真工作顾家,一点心眼都没有。 提到小志,沈岚也不抵抗了,就跟着大家去了百货大楼。 沈岚满意的笑了,这才对嘛。 挑选着衣服,沈岚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一个妙龄少女跟一个身着藏青色衬衫的男人有说有笑,非常亲昵。 离得比较远,他还背对着她,但莫名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 不由多看了两眼。 突然想起,王健今天上班穿的也是藏青色的衣服。 加上那男人的身形跟她丈夫很像。 王晓燕有点怀疑那是他丈夫。 下一秒,这个想法被她排除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