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吕芳的税收经济学-《穿越成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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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亩地的产出差不多是稳定的,就算有天灾要减免那也有理有据的。总不至于人造天灾吧。

    正是因为田地,人头是稳定的资产朝廷几千年来一直是人头税,田税。

    要知道,从来没有朝廷主要针对风险资产收税的,哪怕这个资产再值钱。因为那样就是朝廷吸纳社会风险了,而不是让社会分担朝廷的风险。

    吕芳的思路当然还没这么深度,但是却也在思考怎么收商税了。

    杭州能收,那是因为一来是海瑞、王用汲搞得增值税得道普遍推行,丝绸大户通过相互采购关系,层层嵌套,自然逃不开交税。

    不交税,从上家可以查下家,从下家也可以查上家。批发生产业务,一旦增值税票据不全直接没收充公。自然能保证稳定上缴。

    但在杭州之外呢,一旦大多数商人主要靠转运不是生产,主要荫蔽于士绅官宦之家,而非独立经营。这要收税就难了。

    都不说别人有意反对,但做生意总是时赚时亏,总不能强人所难让亏了的也交税吧。

    那样恐怕只会一片混乱。乱起来哪儿还有什么商税。

    今日去欢乐谷,去给了吕芳新的思路。

    那就是欢乐谷的房租地价基本都是规定了,一共五档。每一档里房租是确定了的。

    但在每一档里,商铺店家的店面却有大有小。

    那这些店铺为什么不租大一点店面以扩充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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