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大明朝的财政大包干-《穿越成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第(3/3)页

    -----------------

    “徐同知、沈知事、马照磨,核算得怎么样?”高翰文去了值房,当先就问道。

    “回禀大人,我三人分开核算,商税分三类,一类是住税的门店税、牙税、契税等,是由我负责核算,总计15000两每年,其中大户缴纳10000两,并且8000两是上缴给巡抚衙门、布政使衙门、按察使衙门的。

    一类是过税,主要是关钞城门税等,由沈知事负责核算。总计6000两每年,其中大户缴纳3000两。

    最后是杂费主要是一些加派或者其他项目,由马照磨核算,还没出最终结果,但大概,总计10万两每年,其中5万两上缴上司衙门,其余钱是直接归属府衙的公使钱,给一帮白衣、皂吏以及衙门属官补贴家用的”徐同知有条不紊地回复。

    “就这些?”高翰文有些不可思议,你们几大家又不都和气,怎么这会儿都对徐同知言听计从了。

    “是的,高大人”沈知事、马照磨应声虫是的答应。

    “那,上缴朝廷的商税呢,还有就是这个商税收税的依据是什么?”被搞得有些糊涂地高翰文不得不耐心下来,打破砂锅问到底。

    “朝廷商税正税是三十抽以,但只是个概念没发执行。谁也不能评价货值大小不是。正税一般是住税里面,我们上缴给布政使衙门,布政使衙门再去划分,然后上缴。大人不必担心这一块,朝廷财政主要是农税,商税占比很小的。每年内阁有任务的,只要个地方完成商税任务就行,剩余可以截留的。由于没法评价货值大小,我们基本是有住店就按住店规模收取的,没住店就看合同文书,如果都没有,那就按每笔收一点这样子收取的”徐同知到时很细心地打消了高翰文的担心。

    “好家伙,财政大包干啊,这是”高翰文也没法说其他的。因为后世分税制改革也得朝廷又权威才行,现在看来,我大明朝廷很难撑起这个权威了。

    没有多话,高翰文,点头后又回到大堂去跟一群人打太极了。这商税,如果减下来,白衣与皂吏薪水就没了,就得全靠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制造案情,增加过手费了。

    要减免,难啊。话说怎么自己的立场已经改变到给减免商税寻找理由了呢?

    ----------------

    多谢多谢白莲教徒、北疆*风月、山的那边等书友的推荐票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