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那年代没有本人一定要到场的硬性规定,加上一家之主都发话可以,行长也不可能不给取钱,就给取了。 而银行那边怕要赔钱,就把取款账单打出来了。 因为数目大,反而很好找。 林舒琴母女本来以为人死灯灭,取了钱也没事,所以也没销毁证据。 如今人证物证聚在,林舒琴压根没有反驳的能力。 却还是苦苦哀求,“法官大人,当年我还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啊。” “再说,这些钱也算是婚内财产吧?” 既然是婚内财产,给她母亲用又怎么了? 但法官却敲敲法槌,“肃静!” “林舒琴女士,您母亲非法所取的那笔款项,乃是王芬芳女士的私人财产。是她婚前娘家赠与的,并不在婚后财产内。” 那是一笔单独的钱,还单独给了存折,一看就是娘家给的私人财产。 林舒琴的母亲胆敢盗用私人财产,给自己买车买房,还贿赂银行人员,自然不能轻了。 最后证据确凿,法官判定,林舒琴母亲所用王芬芳女士私产买的那些房车全部一律归还。 包括那些被挪用的金子也要如数归还。 林舒琴做梦都没想到,放了几十年的大别墅,随便卖出去都得一两个亿,居然就这么被拿走了?? 她差点气哭。 “这不公平!当年买这些房子才几十万,甚至才几百万。” “现在房子可值得十几个亿,他们得找我差价才行!” 这么多钱,可都是她的后路。 这些房子她是准备给自己留作养老费的,连两个弟弟她都没告诉。就怕他们来争抢。 没想到好处没捞着,居然都赔出去了。 于是林舒琴一直跟法官说要找补差价。 最后自然是没成。 本来就是偷来的钱,偷来的房子,自然不可能给她找什么差价。 林舒琴眼看找差价没希望,又开始哭诉自己因为林家离婚了,现在没房子住,也没钱养老,让法官开恩,给她留一点钱。 /103/103863/28942046.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