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节 长戈破敌-《荣耀归于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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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斯是个新兵,当然这是指在西帝国的军籍册上,事实上他在东方曾当过兵,只不过他短暂服役的那个杂牌军团很快就在一次战斗中被打散了,所以他就成了理所当然的逃兵。不过这也算不上是什么污点,东帝国的军队管理一直都很凌乱,因为军队太杂名目太多,军部根本不能有效掌握士兵的身份资料,只好简化处理,遇到战事随召随补,除了驻扎在君士坦丁堡等几个大城市的精锐军团外,其余军团都类似于雇佣兵的性质,谁也不会为了一个逃跑的雇佣兵去兴师动众地追捕。

    但尼尔斯觉得东方还是呆不下去了,辗转来到了西部,当时正值格拉蒂安挥师北进、征服北疆,除了会杀人什么也不会的尼尔斯迫于生计再次选择了投军,就这样,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了新生的北疆军队的一员!

    尼尔斯可以说是全程见证了北疆军制改革的普通士兵之一,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尼尔斯却能看能听,在几年的改革里,他听到了那些民众对北疆和格拉蒂安的真挚拥护和热爱,他看到了乱七八糟的西帝**队整编重组,划分成五大军区,军队内部的腐朽堕落被一扫而空并重塑,一支支崭新的军团涅槃重生,尼尔斯和无数北疆将士一样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尊严和荣耀,新的军旅生活让一直漂泊的他觉得如同回到久别的家一般温暖。

    尼尔斯并不知道,这就是奥卡曾向格拉蒂安提出的军改所要达到的军制、军魂、军心的熔铸,对于普通的士兵而言,他们感受到的是最切身的待遇、尊严和荣誉,他们愿意为这样的军队而战、这样的国家而战、为所树立的信念、荣誉而战!

    但凡是从军营里摸爬滚打过来的老兵都相信一句话,那就是军队是最能熔炼一个人的地方,军营可以将无数天南海北聚集到一起的人熔炼成一个集体,无论是思想、信念亦或是本能都会渐趋一致,最终根深蒂固!从军改中走过来的58尼尔斯无疑就是经历了一番这样潜移默化的熔炼,尽管他并不一定真正理解,但他至少懂得,为了国家、为了荣誉、为了使命、为了袍泽军人可以不惜生死!

    尼尔斯和身旁其他同伴一起飞奔着,攥着长戈柄的手心里已满是汗水,剧烈的心跳声更是仿佛盖过了周围的所有喧嚣,他的眼神死死锁定着不远处的一名匈奴重骑,后者正狞笑着将刺穿了一名罗马士兵胸膛的长矛抽出来,那触目惊心的鲜血和袍泽痛苦的惨叫几乎让尼尔斯感觉浑身都要爆炸了一样!

    “啊!”尼尔斯突然发疯了似的发出一声震天的怒吼,脚步猛然加快,越过了身侧一个个比他先行一步的敢死队员,第一个拦腰撞入了尘埃漫天的匈奴骑队中!

    完全对呼啸而过的其他匈奴骑兵视若无睹,尼尔斯固执地认准了之前看到的那个匈奴重骑,那家伙没有随大队离开,而是退到后边肆意刺杀失去队列的罗马士兵。

    怒火中烧的尼尔斯挺直长戈,用直锋对准马上的匈奴骑兵,一个跨步过去,大喝一声随即刺出长戈!眼看着那锋锐的直锋就要刺穿那匈奴重骑的胸膛,可惜尼尔斯的一声怒吼让那家伙惊了一下反应过来手中长矛舍了之前的目标,猛然横扫!哐当一声,长戈和长矛在半空中猛烈交击,而后震荡开来!

    虎口一震,尼尔斯被逼退了一步,眼看自己的蓄力一击竟然没有杀死匈奴人,顿时怒从胆生,直接抛了那使不惯的长戈,从腰间拔出短剑就合身扑了上去!

    砰的一声!措手不及的匈奴人直接被尼尔斯撞落下马,两个人扭打一团,最后尼尔斯占住上风,用双腿夹住匈奴人,双手按住短剑朝下刺出,鲜血激射而出,(五八~八1`中文,最。新更新。)短剑刺穿了重甲,直接将那匈奴人当胸戳了个透心凉!

    “哈哈哈!”杀死了匈奴重骑的尼尔斯兴奋地大笑起来,却浑然不知在他身后,另一名匈奴重骑正纵马挺矛而来,闪烁着寒光的矛锋正对着他的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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