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们吃了火锅,回了家,他专门看了电台节目里提到的那一章。 然后—— 作为乐队的一员,他很好奇,这披头士是什么乐队,书上写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岛国演出,震惊岛国,又让一个大男人听到他们去岛国演出这事儿就哭得泪流满面。 夸张了吧。 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因为作为一名从业者,他听过的乐队专辑不在少数,对于历史上知名乐队也了如指掌,从来没听说有过这么一支乐队,而且有这么夸张影响力的,更没有。 然后,作者还写了这乐队解散前演唱会彩排和现场演出影响组成的纪录片《顺其自然》。主人公就从这纪录片中,从乐队解散中领悟到了他喜欢的那句话。 这更不可能了。 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乐队,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 不过,他不得不佩服这作者。 为了写部,杜撰了支乐队,还写了不少歌名。 这煞有其事的劲儿,他差点以为真有这么一支非常牛皮的乐队。 真够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这还能杜撰,他高乐愿称这作者为神。 他也是手贱,顺手就在音乐平台上搜索了一下披头士乐队。 然后—— 弹出一个《let it be》顺其自然,披头士乐队。 “草!” 他直接从躺一个仰卧起坐起来,不会真有这支乐队,真有这首歌吧? 他记忆混乱了? 他孤陋寡闻了? 他疑惑地购买,播放。 然后—— “……ahe brokeed people(当世界上所有伤心的人们)living in the wree(都同意)there will be a be(会有一个答桉,顺其自然)……” 大魔王!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 绝对错不了! 还是吉他弹唱! /131/131464/32082720.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