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余波、琐事、打榜-《重生之叱咤乐坛》
第(2/3)页
决赛的收视统计也已经汇总了出来。这次决赛,最高收视达到了73%,平均55%。跟那些动不动就平均70%以上超高收视的连续剧相比,这个数据不算出色。但是在赛事类型的晚会节目当中,这——已经是近年来最高的收视率了!
这次的公告中,最有意思的就是观众选出的最受瞩目赛场花絮。崔正光和李翱翔他们荣登上榜。
决赛时,他们三人一起在观众席里撑起了一张巨大的黑白漫画版叶梓头像,头像的画风属于“印象派”,看上去的感觉有diǎn接近蜡笔小新,上面还写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大字:叶梓一出,冠军我属!
这么夸张的一张画像,让当时正在舞台上演唱的叶梓,差一diǎn就破功自废了。
后来叶梓才知道,这张画像,出自崔正光的寝室室友之手。
——————————
申城地区决赛一过,叶梓就将“申粤香”这场赛事暂时抛到了脑后。香江总决赛要到明年年初才举行,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不用着急。
不过,他还是早早就请电视台开出了前往香江比赛的盖章证明公文。这个年代,去香江是需要办理护照的,手续还非常复杂。需要邀请方(香江电视台的邀请公文早已送达申城电视台)、承接方(申城电视台)、被邀请人户籍所在的小区居委、街道、警察局、民政局等等一一出具证明文件。公文行走的速度那是可想而知的,等到护照办下来,他们差不多也要动身前往香江了。
还好有老沈这尊大佛在,叶梓的护照非常顺利的就办了下来。
——————————
胜者公司很快就按照合同向组委会支付了第一期50%的冠名费,不过佣金倒是全额转账到了紫光公司的账户上,这一diǎn也是合同规定的。这一下,叶梓和崔正光有钱了。
钱一到账,叶梓马上去银行开出了一张二十万元的现金支票,准备了结叶莺这边的事情。
原先为了成立公司将孙云和老沈拉进来的时候,叶梓就与叶莺商量好了各自的收益分配,现在算下来,应该支付叶莺二十万元的“信息费”。结果叶莺只肯收两万元,其余的她宁愿入股紫光,不愿直接收取。
叶莺绝对不傻!这件事情从头至尾她都看在眼里,叶梓、崔正光两人在各自擅长领域的那份潜力让她怦然心动。她决定赌上一把。
叶梓想了想,将支票收回,自己又去银行取了两万元现金出来交给叶莺。
第二天,叶梓再次找到叶莺,将自己昨天回去后与崔正光还有孙云、老沈商量的结果告诉叶莺。叶莺将以十八万元现金入股,占股10%。
至此,未来的紫光文化传播公司五巨头就此成型。
叶梓、崔正光两人共同占据75%的绝对控股权。其中叶梓占40%、崔正光35%。叶梓考虑今后在合适的时候,将自己的部分股份慢慢转交到崔正光手里。
老沈为公司保驾护航,不用出资,独享10%的干股分红。但是十年之内,这些股份是不允许转手卖出的。即使今后需要转手,叶梓和崔正光也将拥有第一个接手的权利。老沈很痛快地答应了这个条件。
孙云是叶梓的老师,同时也是紫光公司的法人。公司注册由他出面,肯定比叶梓和崔正光这两个半大小子合适的多。他也不用出资,但是在紫光公司今后的唱片制作上,他的工作室将会给与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孙云占股最少,只有5%。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