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围州、论罪(三)-《清明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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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叶永甲的声音有气无力,“都明白了……”

    史修慎愣了片刻,才打了个喷嚏。

    “请同知继续说下去。”他沉静地说道。

    “好。”叶永甲收拾了情绪,低头看卷宗,“户房的刘书办因知晓一件不光彩的事,此事另说;卢德光便动了杀心,差遣同知叶永甲带兵烧房,以得杀人灭口。”

    “你自己烧了户房,偏赖到我头上?荒诞至极!”卢德光轻蔑地笑着,但笑声里没有一丝可依仗的底气。

    “卢知府才荒诞呢!同知哪有调兵之权?我带的兵是巡检司的,他们只听知府命令!”

    “你……”卢德光还没说上半句,便被叶永甲打断:“我?你要想说我谎借你的命令,倒把根据拿出来!没有根据,就只能当是你差遣的。”

    卢德光听罢,睁圆眼睛,到底是无话可辩了。

    “还有你那仆人黎用呢,你要敢睁着眼睛说胡话,随时可以唤他过来。”叶永甲声势凌厉,将他逼得几近没有退路了。

    “我们再谈刘书办。刘书办因亲眼目睹一张纸,这张纸相当于一个凭证,给西华县令,现都督厅都督赵授的凭证,以令他可以大张旗鼓的售卖明令禁止的私盐,何况那些盐还是劣等的;于是为了绝人口供,才衍生了这些故事。”

    “这张所谓‘凭证’,是何人写的?”史修慎问。

    “也是同知叶永甲写的,……秉承知府卢德光的吩咐。”叶永甲一说罢,旁边的史修慎便看他的气息不太平稳。

    众百姓俱将目光转移到了卢德光身上,投以各色的眼神;卢知府的脸色愈发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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