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节 挖金矿-《从岛主到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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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的名气以及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受到的全世界极大关注使得这部电影以不到400万的成本。票房卖到3000万。
他这样做,败坏了陈锐的名誉。利用陈锐的名气圈钱,陈锐同样在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钱。
陈锐的名气和陈锐一个个的冒险、寻宝故事就像一座无主的金矿,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都来挖掘。
靠着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在世界范围传得非常传奇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大批的影迷观众买帐。大笔的赚钱,赚到的钱跟陈锐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电影公司的挖金矿这些做法。极大的损害了陈锐的利益,还有名气。
很少有电影能够真正想把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拍成精品,很多电影都是抱着圈钱的目地去拍,有一个共同点,拍摄周期短,粗制劣造,直到将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故事的票房潜力挖掘一空,将陈锐的名气败坏了。
这些电影公司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侵犯了陈锐的权益、名誉权。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向这些电影公司发去律师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
其一。因为在世界范围内,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并不是以陈锐的真实冒险、寻宝故事为基础写的小说、实体书、人物传记的形式传播的,而是根据通过媒体报导、网络的一些信息传播的。
实际上。媒体报导、网络的一些信息偏离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的真实性很多。
电影公司根据媒体、网络等其它渠道传播的内容、情节加以改编的。这样就虚构得厉害了,谈不上有多严重的侵权。
至于陈锐的控诉律师指控电影公司的借用陈锐的名气,电影公司也有一套说词,我又没有利用陈锐的名气去对电影的宣传,宣传的字眼中没有一个词是‘陈锐’两个字,影迷观众理解成是根据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改编的不关我们的事。
其二。各国政府对本国电影产业的扶持,在法庭的判决上偏向本国的电影公司。
其三。最重要的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持。
所以,陈锐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文字的形式讲述出来,除了希望与网友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外,第二个原因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名誉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全是由业界著名的律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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