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节 中国辉煌文明-《从岛主到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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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锐一直想要找个更好的方法即能让自己在夏城遗址得到的夏代器物能够出世,又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两全齐美。

    手中的‘盖尔索帕’号航海日志和‘盖尔索帕’号商船运送物品的清单让陈锐想到了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

    中国的老祖宗有办法。移花接木。

    给出土自夏城遗址的夏代器物换一个来历,以打捞自‘盖尔索帕’号上出水文物出世。

    似乎这是一个两全齐美的方法。

    陈锐在脑海中斟酌、思量了很久。

    觉得这个想法可行,有很高的操作性。

    ‘盖尔索帕’号航海日志上记载了1841年6月9日,‘盖尔索帕’号从中国广洲出发,前往英国利物浦。船上运送一批中国的青铜器,瓷器。

    这里提到运送一批中国的青铜器。

    ‘盖尔索帕’号商船运送的物品清单。

    物品清单上列举了一系列描述非常拢统、简单的青铜器。

    比如,刻铭文青铜鼎一件。

    青铜爵一件。

    铜钺一件。

    ‘青铜器一批。’

    ‘盖尔索帕’号航海日志的记载,‘盖尔索帕’号商船运送的物品清单上列举了一系列描述非常拢统、简单的青铜器。

    给了陈锐的很大操作空间。

    ‘盖尔索帕’号航海日志和‘盖尔索帕’号商船运送的物品清单作不了假,用碳14可以鉴定纸张的年代。用生物方法也可以鉴定纸张年代。

    而且,不管是中国还是英国都可以在档案馆查寻到一些关于‘盖尔索帕’号商船的资料,比如。‘盖尔索帕’号商船出发地,目的地,出发时间,船上所有船员姓名,运送的物品等等,非常详细。

    所以。‘盖尔索帕’号航海日志和‘盖尔索帕’号商船运送的物品清单上的信息可信度相常高。

    再经过一些伪装,陈锐足以让世人认为‘盖尔索帕’号上运送的是一批夏代的青铜器物。

    陈锐之所以这么大费周折。

    一个原因。确定自己对启剑、夏后杼鼎、夏后氏之璜,伊祁盘,数千件陶器,上千件青铜器,数百件玉器的所有权。

    国际法在很多方面的规定及原则都保证了陈锐对这批夏代器物的所有权。

    比如,‘物之所在地法’,‘善意取得原则’,‘时效取得原则’,‘消灭时效取得’,‘条约不溯及既往原则。’等等国际及各国法律和原则都能最大程度的确定陈锐的所有权。

    比如,有一条‘条约不溯及既往原则’,在中国,因为这条原则,意味着中国对1923年(中国1997年加入1995年公约)之前的因战乱和走私行为流出的文物放弃了追索权。

    确定了自己对这批夏代器物的所有权,才能在掌握在接下来的主动权。

    对于这些夏代器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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