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出征-《魅魔领主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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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甲鲜艳各异的见习骑士们三五成群,骑着骏马游走在军队的前列,这些年纪都不算大的年轻骑士都颇为兴奋,张扬的讨论着遇到敌人后,自己会用骑枪和长剑,斩下多少个脑袋,然后凭借战功,成为一名尊贵的爵士。
在花了一周的时间,招募到足够的兵力后,阿多尼斯便率领军队踏上了征途,原本阿多尼斯还打算再停留一周,凭借过人的魅力搞点战争债券,骗点夫人小姐们的手绢钱之类的。
但之所以这么急着出征,一来是这些饭桶般的士兵胡吃海塞,让阿多尼斯预感到了钱包危机,二来是多方收集汇总回来的情报,让阿多尼斯坐不住了。
或许是打听到阿多尼斯在紫晶城混的风生水起,他那个该死的叔叔,默尔森·埃德蒙,竟然学他一般,用封爵和采邑来做诱饵,吸引了许多或真或假的流浪骑士的投诚。
此外还将埃德蒙家族多少年积累下来的财富,拿出来招募士兵及邀买人心,因为他那个叔叔无耻的用金钱邀买人心,现在埃德蒙领许多‘愚蠢又没节操’的领民竟然会觉得一笔写不出两个埃德蒙,都是埃德蒙家的子孙,谁当领主都差不多嘛。
甚至有个别笨蛋还觉得与其让一个年纪不大,不知轻重的少年来继承爵位,还不如一位有见识的壮年领主,更能保证埃德蒙领的安全和稳定。
毕竟位于边境地区的埃德蒙领并不安宁,就连领主大人都牺牲在了兽人的伏击之下,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真的能当好领主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阿多尼斯自然不能再等了,必须要尽快的击败他的叔叔,恢复埃德蒙家的正统传承。,然后再用权杖好好的教育教育那些刁民,什么叫三纲五常。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不识大体,俯首从逆,除了背叛者和占据大多数的墙头草外,还是有一些忠诚于埃德蒙正统,忠诚于安德斯男爵的骑士和领民并不赞成默尔森的上位。
并且一位采邑骑士前来投效阿多尼斯,瓦格纳骑士就是阿多尼斯父亲,安德斯男爵的左膀右臂之一,嗯,另一位臂膀已经随安德斯男爵战死了。
这位看起来三十来岁,相貌英俊的正式骑士瓦格纳,职业进阶的是方帜骑士,相比擅长冲锋陷阵的近卫骑士,方帜骑士更擅长指挥军队,为己方军队加持增益,鼓舞士气等。
阿多尼斯非常感动,温言抚慰了神情带着愧疚的俊朗骑士,然后阿多尼斯任命瓦格纳骑士为自己的掌旗官,这可是给予心腹级的信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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