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将她禁锢在怀里,不容她离开,鼓起勇气,终于说出了我想说已久的话。 “娇娇,我喜欢你,我想娶你,你嫁与我可好?” 说出这句话后,我心慌乱了很久,在朝堂上与老狐狸对峙,在围剿中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从来都未如此慌过。 我怕娇娇拒绝我,我怕我以为的两情相悦只是我一厢情愿。 小姑娘被我这话惊到了,一双大眼睛瞪得圆溜溜,似是不敢置信。 我紧张地等着她的回答,原以为这憨憨软软的小姑娘会害羞地躲起来,或是不理我,可她居然痛快地点头了。 当时的场景在我记忆里停留了一辈子,小姑娘又哭又笑,不停地点着小脑袋,憨傻得可爱。 我也傻了,胸腔里满是小姑娘答应我的喜悦,我紧紧拥她入怀,两人抱在一起傻笑。 如今想起来,小姑娘就这么草率地答应我,还真是胆子够大的,毕竟她连我是何身份,家住何方,家中有几口人都不知道。 可这样的小姑娘却又让我格外心疼,她信任我,无条件的信任,不管我是谁,她只知道我是她的舟舟哥。 我就这么和小姑娘在一起了,贪墨案已经结束,可我却在小镇待了很久。 每天清晨,我都到小姑娘店里报到,和她窝在后厨,给她打下手,一待就是一整天。 还记得小姑娘看我会做饭时那吃惊的小表情,她说,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手只会拿笔杆子。 我心里很得意,庆幸老天爷没有让我像老父亲那样穷极一生还是个鬼见愁厨艺。 除了夜晚,我们形影不离,一起经营小饭馆,一起四处游玩,渐渐地,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们是一对儿了,那些慈祥和蔼的老太太会说着本地的方言,让我好好待小姑娘。 我和娇娇的感情没有轰轰烈烈,如同老夫老妻一般平淡温馨,她招待客人,我在后厨掌勺,她上街采买,我跟在身后拎包...... 我喜欢极了这样的生活,喜欢到想要快点将小姑娘给娶进门,可惜我迟迟不到二十岁。 终于知道老爹为什么在人前拽得二五八万,到了娘面前就怂得不行。 是因为喜欢,是因为爱。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