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命东路军偷袭军营,鼓噪作声,尽量把声势闹大,把大盛兵马引过去; 中路军向营中射火油箭,制造更多混乱; 而西路军则提前出发,急行至十里坡,由武道高手带队进入,然后不拘男女老少,抓到尽量多的人,因为“中原人最喜标榜仁义道德”,所以,到时候宣扬开来,就可以用抓到的人,与他们交换煤炭。 而真正的杀招则是在交换之后。 他们会让这些百姓都染上天花,那等交换之后,就算大盛怕有探子,把人关起来,平时送饭之类的也会染上,等到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无法控制了。 青年男子说到兴奋处,用汉语大声道:“用中原人的话来说,这就叫兵不血刃。” 沈昼锦越听脸色越沉。 虽然两国向来敌对,仇深似海,彼此杀之后快,但她仍是觉得,这种毒王手段不能用。 毒是一回事,主要是蠢。 两国本来就比邻,打仗也是一种接触,就算你的算计成了,你们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害人终会害己。 沈昼锦站了起来,准备先进去把这玩意儿给解决了。 天花在如今是极为恐怖的灭城之病,而在后世,却已经绝迹。 她的空间里也没有疫苗,可以用来接种的痘苗倒是有,但也不多,真要蔓延开来,还真的挺麻烦的,所以最好处理完了再扔炸.弹比较保险。 霍凌绝碰了碰她的手,沈昼锦也对他摆了摆手,表示不能带他去。 然后她就直接起身,施展轻功潜进了敌军营,遁着刚才声音的方位,直接往里走,找着了说话的青年男子。 还没进去呢,忽听一个有几分熟悉的声音道,“你们放心,本座知道一条小路,跟着本座走,保你们能轻松进十里坡!” 沈昼锦脚下一顿。 庄必凡??他居然还没死?还暗中投效了敌国?? 青年男子哈哈笑着,用生硬的汉语道:“我们自然是相信庄先生的,此事若成,本王定保庄先生一辈子荣华富贵。”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