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风波不止-《末世进化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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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爷,上次您出去是什么时候了?”

    “……”

    那个被称作刘大爷的白发老人转过头,笑容可掬的说道,“……两年前了。”

    简单的四个字,令人无比的唏嘘。

    “听到了没有小子,两年前。”

    刘大爷说的话潘景云自然是听到了,但是他可不想过多的跟他们解释什么。可他的这幅样子在旁人看来就是被吓傻了,于是牢房的笑声再次上升了几个分贝。

    “小子,吓傻了吧?”

    潘景云转过头望向他,嘴巴无声的道了句“莎比”。

    尽管旁人还是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不知为什么,说话的那个人竟然猜到了他的意思。

    “小子,你说什么?”男人厉声说道。

    在这里被关着的人,无不是穷凶极恶之辈,性格更是天老大自己老二的自大狂,根本受不得半点儿羞辱。

    换句话说,打不打得过先放一边,气势上绝不能认怂。

    对方穷追不舍,潘景云却不想跟他有过多的纠缠。刚才的那番战斗,气力还没有恢复过来,所以当下不能再动武,尽快将体力恢复过来才是王道。

    “怎么?怂了?”

    任凭对方怎么叫嚣,潘景云就是不搭理他,自顾自的走到角落里的床上,合衣躺下,闭目养神。

    眼看着那个男人在这里聒噪不休,躲在床上养伤的色鬼好心的开口劝道,“老郑,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男人叫老郑,当初是因为偷窃罪被逮进来的。和平常的偷金盗银不同,他偷的是内脏,而且还得是处子的内脏,年龄不可超过十五岁。据传闻,当时抓他的时候,他正用偷来的内脏在那里涮火锅,而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听说吃够九九八十一处子的内脏便可以强身健体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

    抓他的那天,正是第八十一个。

    结果……是他被骗了,所以在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抵抗子弹后,便颓然的选择了束手就擒。

    但这并不代表他能改过自新,他这种人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抵抗丧尸大军的敢死队,这也是这座监狱存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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