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逆练张献忠裹挟术-《国姓窃明》
第(1/3)页
「听说了么,那个穿着錾金纹泛银光盔甲、骑着高头白马打猎的,就是抚台大人!」
「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文官,能骑射,还体恤士卒百姓,见咱拖船累还让人下船行军操练,唉,真是好官呐。」
「拉一天纤,拖船走三十里地,就能拿一斗包米,原先也没见过官府征纤夫给这么高工钱,这冬天日子总算好过了。」
随着朱树人骚包地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金银镶嵌的防弹胸甲,拿着凋弓和转轮手枪,带领一队骑兵,沿着西陵峡一侧的山坡寻路拉练,行军射猎。
这种英姿勃发的场景,自然是在数万将士眼中,以及秭归当地的纤夫百姓眼中,留下了一个极为深刻鲜明的形象。
爱民如子,令行禁止,身先士卒,事必躬亲。
而湖广军开给纤夫们的工钱,看似很高,但实际上因为给的是相对容易得到的玉米,成本完全可以接受,折算下来才相当于一半分量的小麦,或者三分之一的白米价钱。
别看只是走三十里路拖过西陵峡,就给一斗粮食,这钱也不好挣,得时时刻刻花好几百斤力气,谁要是敢偷懒,哪怕只是歇力几秒钟,都能一下子被看穿。
因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几十近百吨的大船,全都是靠生拉硬拽强拖上去的。
……
「砰砰砰——」
随着几声连番的枪响,山林间初积的冬雪,被震得从枝丫上扑簌而落,偶尔一两只大鸟惊飞而起。
而朱树人面前,却已经有好几只猎物,被他用转轮手枪密集开火击毙。
身边刘国能、袁时中也都骑着战马,跟随朱树人的亲卫队一起,边行军边射猎,顺便观摩上司夸示武功。
「大人真是好枪法,没想到大人不但弓马娴熟,火枪也是如此在行,原先都没见大人用过火枪,一出手就能有如此造诣。」
朱树人骚包地吹了吹枪口的余烟,惋惜地说:「把这些勐兽剥了皮带走,骨肉就赏赐给将士们了,可惜最后还是用火枪补枪了,不然这几张毛皮一定能更加完整。」
刘国能在一旁无所谓地说:「那些饿狼也就罢了,毛皮本就不值钱,多破几个洞无所谓的,下次遇到熊虎时小心些就好。
我在北方时,也素知冬日大雪封山,狼群实则比熊虎还可惧,熊虎找不着食物,无非落单出来觅食,狼群却是绵绵不绝,呼朋引类。
刚才着实是惊险,末将自忖全靠弓箭的话,便是连珠神射,都抵挡不住那许多,这才招呼卫队上前围杀,没想到大人用转轮火枪,比连珠箭还利索,数息之间,连毙数匹。」
刘国能说的时候,眼神不由自主看向朱树人那把明显改良过的新式转轮手枪,语气神态都是眼馋不已。
那两把手枪,不仅看起来精美锃亮,而且枪声动静也不如原先跟李自成作战时用过的那批大,还没什么黑烟火光,着实是干净利落,算得上一对精密的杀戮机器,绝非凡品。
刚才前后有数十匹饿狼冲上来,朱树人左右开枪,两个弹巢十二发打完,亲自毙伤四匹,命中率达到三分之一。在不瞄准信手拈来的情况下,哪怕是十几步距离上的战果,也依然非常可观了。
至于剩下那三十几头,当然也冲不到朱树人面前,都被卫队干掉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