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他长在加州,一个以阳光、海滩闻名世界的城市。 身边的朋友都是户外运动狂人,尤其是他的舍友,一个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长在冲浪板上的人。 和其他外国人一样,他总是表现得分外热情,喜欢不遗余力地在霍烨烁面前输出自己的观点。 “edward,海上冲浪就是最棒的运动,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它将世界上最美妙的两样东西结合在了一起。大海和阳光!大海和阳光啊!天哪,只是想想,我都要感动得哭出来了。” 每当这种时候,霍烨烁总是会打开自己的电脑面无表情地浏览论文,心中认真思考起重新向校方递交单间宿舍申请的必要性。 因为他不喜欢阳光,也不喜欢大海,更不喜欢别人在喋喋不休。 阳光很刺眼,而且被晒到就会出汗,流下的汗水将衣服和皮肤黏在一起,那感觉让他觉得窒息。 海水很脏,里面很可能会有各种污染物,甚至是化学物质。 更何况安全的海岸边往往都挤满了人。黑的、白的、黄的,各式各样的皮肤暴露在空气里,会让他觉得烦躁恶心。 虽然从小接受的严格家教让霍烨烁面对外人时,总能表现得彬彬有礼,但实际上,他是一个不太有耐心的人。 “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身边的女孩像是有些不满他的走神,嘴巴撅得很高,下嘴唇因为要更饱满一些,所以外翻的角度更大,露出里面一片殷红的嫩肉。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