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一个大民的商贾,哪里见过如此绝妙的舞蹈啊,沈金银整个人陷入到一种沉醉当中去了。 “嘿,醒醒!” 王小飞忍不住提醒了一句,沈金银这才将手讪讪放下,肚子一拱一拱,像是虫子融动一样,“那个,这么短的时间,根本没看够。” “你别得寸进尺了,让你看不看的够,我说了算。 但你要把你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不能带一点儿水分。” 已经彻底抓住其软肋的王小飞,此刻说话也硬气了很多。 也只有这样,才更具气势,让沈金银将实情全部说出来。 果然,沈金银垫着大肚子走上前来,“你说,那些精彩表演,还能让我看?” “你觉得呢?” 王小飞反问。 “好吧,这一切,缘起缘灭,祸起祸消,都是源于我喜欢看跳舞啊!” 沈金银见得王小飞此逆天神通,终于放下了芥蒂,缓缓讲出了他的秘辛。 “……我是从干皮毛生意白手起家的。 当初,只是收皮子,我天生有一副好眼神,哪些皮子好,哪些皮子差,一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慢慢的,攒了些钱,我便想着自己亲自走茶马古道贩卖皮子。 在一次赶路的时候,我无意间救了一个受伤的人,等那人伤好后才知道,他是当时的大帅,那次打了败仗,临死之际被我救下。 等大帅伤好后,很快招兵买马,壮大力量,最终成为一方枭雄。 而我,因为对他有救命之恩,皮毛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到后来,富甲一方,成为当时的首富。 可我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看女子跳舞,当时,几乎所有达官贵人看过的美艳女子跳舞,我都欣赏过。 可是,唯独对大帅的夫人跳舞没有看过。 那时候的大帅夫人,可是有惊鸿夫人的美名,看她跳一曲,是外人最高的追求。 因为当时尚武轻商,商人的地位是远远不能与军阀相比的。 而且,大帅独宠夫人,也不让任何外人观赏。 我啊,就一直心痒痒的。 或许是财富增长了我的气焰。 有一次,趁着酒劲,在大帅外出之际,便劫持了惊鸿夫人,逼迫她跳一曲。 这事儿后来被大帅知晓了,勃然大怒,直接赐我一死。 那个时代,触犯了大帅的逆鳞,能留有全尸,就已经算最好的结果了。 后来,等我死后,过了很多年,墓穴里那滴落的山水精华,渐渐形成了你们眼前的那颗宝珠,也不知道宝珠有什么神奇的功效,我竟然失去的肉身渐渐的恢复了!” “什么? 恢复了肉身?” 王小飞的神情突然激动了起来,看着那枚宝珠,再也难以克制心情,“那会不会,对父亲的病有奇效!”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