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棺材板上跳热舞-《我就摆个摊,非要逼我都市斩神明?》


    第(3/3)页

    一个大民的商贾,哪里见过如此绝妙的舞蹈啊,沈金银整个人陷入到一种沉醉当中去了。

    “嘿,醒醒!”

    王小飞忍不住提醒了一句,沈金银这才将手讪讪放下,肚子一拱一拱,像是虫子融动一样,“那个,这么短的时间,根本没看够。”

    “你别得寸进尺了,让你看不看的够,我说了算。

    但你要把你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不能带一点儿水分。”

    已经彻底抓住其软肋的王小飞,此刻说话也硬气了很多。

    也只有这样,才更具气势,让沈金银将实情全部说出来。

    果然,沈金银垫着大肚子走上前来,“你说,那些精彩表演,还能让我看?”

    “你觉得呢?”

    王小飞反问。

    “好吧,这一切,缘起缘灭,祸起祸消,都是源于我喜欢看跳舞啊!”

    沈金银见得王小飞此逆天神通,终于放下了芥蒂,缓缓讲出了他的秘辛。

    “……我是从干皮毛生意白手起家的。

    当初,只是收皮子,我天生有一副好眼神,哪些皮子好,哪些皮子差,一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慢慢的,攒了些钱,我便想着自己亲自走茶马古道贩卖皮子。

    在一次赶路的时候,我无意间救了一个受伤的人,等那人伤好后才知道,他是当时的大帅,那次打了败仗,临死之际被我救下。

    等大帅伤好后,很快招兵买马,壮大力量,最终成为一方枭雄。

    而我,因为对他有救命之恩,皮毛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到后来,富甲一方,成为当时的首富。

    可我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看女子跳舞,当时,几乎所有达官贵人看过的美艳女子跳舞,我都欣赏过。

    可是,唯独对大帅的夫人跳舞没有看过。

    那时候的大帅夫人,可是有惊鸿夫人的美名,看她跳一曲,是外人最高的追求。

    因为当时尚武轻商,商人的地位是远远不能与军阀相比的。

    而且,大帅独宠夫人,也不让任何外人观赏。

    我啊,就一直心痒痒的。

    或许是财富增长了我的气焰。

    有一次,趁着酒劲,在大帅外出之际,便劫持了惊鸿夫人,逼迫她跳一曲。

    这事儿后来被大帅知晓了,勃然大怒,直接赐我一死。

    那个时代,触犯了大帅的逆鳞,能留有全尸,就已经算最好的结果了。

    后来,等我死后,过了很多年,墓穴里那滴落的山水精华,渐渐形成了你们眼前的那颗宝珠,也不知道宝珠有什么神奇的功效,我竟然失去的肉身渐渐的恢复了!”

    “什么?

    恢复了肉身?”

    王小飞的神情突然激动了起来,看着那枚宝珠,再也难以克制心情,“那会不会,对父亲的病有奇效!”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