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低估,再加条件-《血路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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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铁路本是仁政,但如同清末年间的种种改革仁政一样,在官僚机器的运作之后都成了猛于虎的苛政。@@diǎn@小@说,..o
很简单,想雄起的清廷,却尴尬地遭遇了致命的“肾亏”——财政没钱。于是,发动民间的力量,打一场铁路建设的“人民战争”,就成为几乎唯一的选择。但什么事情到了晚清都变得似是而非,脱离了正常的规范。
比如铁路商办,但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依然由上级指定,而非股东会推选。这样的性质便使得名为铁路公司,却有着政府背景,却能以公权力向平民征收租股、房铺租股、廉薪股等名目繁多的摊派,把广大百姓都变成了“股东”,却是被盘剥的“股东”。
四川籍度支部主事杜德舆在呈送给都察院的报告中,便曾痛陈租股的危害。按规定,如果农民收入不足,只能纳粮而无力购股,则不可强行征收租股。但是,根据实际调查,州县官僚在征粮时,往往将租股以“铁路捐”名义先行收缴,然后才征缴正粮(农业税),贫困的农民因此总被安上抗粮的罪名,“鞭笞棰楚,监禁锁押”,“以此卖妻鬻子、倾家破产者不知凡几”。因此,农民“之视铁路不以为利己之商业,而以为害人之苛政”。
而中国的政治传统,官权一般只到县级政府,县级以下,真正说了算的其实是绅权,地方上的实力派。这些士绅们,一方面作为国家经纪人,协助政府维持治安、征粮征款等;另一方面作为民意代表,为保护和增进地方利益而与政府及其胥吏进行公关与博弈。
但随着大清国的新政和改革,传统的乡村社会面临着剧烈的变化,政府的权威越来越削弱。地方士绅们日益从政府的助手演变为对手。乡村的公权力被号称土豪劣绅的“盈利型经纪人”所取代,他们脱离了传统士绅阶层所受到的道义束缚,毫无顾忌地将手中的公权力演变为寻租牟利的工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政府,扯着新政改革的大旗。大肆谋取私利,中饱私囊。
根据一位回川奔丧的留日学生记载,因政府将收取租股的任务委托给农村的“痞子能人”,即土豪劣绅。这些人专以逢迎官长、欺压乡愚为事,征收租股既然按照土地计算,正好借此为收受贿赂、报复仇怨之手段。强大而毫无监督的公权力,为乡村的痞子们提供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于是,在晚清轰轰烈烈的民营铁路建设中,“蝗虫”蜂拥出现。以湖南、四川两地最多。掌握实权的乡绅们上下其手,从农民那里敲骨吸髓所得,很大部分都被他们巧取豪夺,政府则背上了勒索的恶名,公共财政却并未得到改善。
就说张之洞花费双倍的高价从美国人手中赎回的粤汉铁路,利权既没有归于政府,也没有归于百姓,而被“爱国者们”中途截留了。“爱国者们”将粤汉铁路公司根据省界分成广东、湖南、湖北三个公司。以满足三省各自“宁为鸡头”的愿望。三家公司“绅商意见不洽,总办又未能和衷。以致迭起风潮,时有冲突。最后则有查账之龃龉,开会之喧斗,种种扰乱,路工因之稽迟”,“董事结党盘据。欺吞冒滥,久为众股东所指摘,深虑万无稽核,将股东血本终至缺蚀”。
从来没有商人和士绅会如同晚清时的铁路老板们那样成天将拒绝外资的爱国口号挂在嘴边,也从来没有如此厚颜无耻的“爱国者”视铁路公司为发财工具。既不考虑国家建设,也不体恤百姓贫若。
陈文强起初并没意识到修筑粤汉铁路的艰难程度,准确地说,是他低估了,轻视了。但好在他有谨慎的性格,低估、轻视也不是完全的无视,所以他走得稳,没有犯冒进的错误。
随着各方情报的不断传来,有兴义堂通过江湖道上打探到的,有粤、湘、鄂籍的复兴会会员应总部要求搜集到的,有张之洞从官方提供的,还有通过三省立宪派头子做工作,由铁路公司的股东暗中爆料的。越是汇总,越让陈文强感到了棘手,越让他审慎小心。
尽管超出意料的艰难,但陈文强并不准备退缩,相反,他经过反复考虑,又与复兴会上海总部的人员反复商议,最后决定迎难而上,既修路,也将复兴会的势力深植于中国腹心——两湖地带。
要知道,革命最终是要靠暴力,靠武装,靠枪杆子的。而光明正大地建立起来的铁路巡警经过陈文强的运作,复兴会的渗透,成为可靠的革命武装是极有可能的事情。而筑路越是艰难,争取更大编制的铁路巡警也就越顺理成章。
而复兴会高层的组成也决定了在两湖地区扩大革命基础,甚至掀起革命**,不会遭到很大的阻力,以宋复华(宋教仁)为首,一直是主张在两湖地区进行革命的,反倒是陈文强一直不肯全力支持。
时间的脚步匆匆跨入了一九零六年,首先是轰轰烈烈的立宪请愿运作告一段落,上谕中虽然对代表们的爱国热忱“深表嘉悦”,而且保证“宪政必立,议院必开,所慎筹者,缓急先后之序耳”,但还是以“国家幅员辽阔,国民智识不一,邃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安”为借口,拒绝了代表们的请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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