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 变阵显灵-《我的足球我做主》


    第(2/3)页

    这看台上的观众,其中绝大部分是省实验中学的学生、教职工、家长、往届学生等等,大家都满怀期望的来到大学城体育中心,想着看他们心中的“霸主球队”为他们上演出一场精彩绝伦的“虐菜”比赛。但没想到的是,在这支第六档位的南湖一中面前,在他们心中那无所不能的省实验中学简直成了纸老虎,简直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要知道,在广府赛区决赛开踢之前,省实验中学队内甚至还搞了什么“联名书”请战恒大青年队,这些风头正盛,信心爆棚的年轻人们压根就没把职业队梯队的同年龄段球员们放在眼里。

    原本,双方也已经摩拳擦掌,约好了要在广府赛区决赛后到恒大训练基地,位于佛山三水的一线队训练场进行一场所谓“教学赛”来着的。

    但出乎意料的是,作为卫冕冠军的省实验中学却在广府赛区决赛中输给了南科院广府附中,如此一场败战让校高层大为震动,于是乎,在校高层的干涉下,这场由球员们带头牵动的所谓“教学赛”才就此作罢。

    但现在看来,省实验中学还真得感谢南科院广府附中在决赛中送他们一场败战,不然的话,就他们今天所表现出来的“欺软怕硬”特点,对上高强度对抗的职业队梯队的话,那估计不是惨败这么简单了吧?

    而现在,南湖一中换上了在省里面小有名气的“小伊布”张子洋,这位以可怕的身体素质著称的全能型中锋上场,那,省实验中学这欺软怕硬的缺点岂不是要无限的扩大再扩大了???

    张子洋在上场之后,显得对正式比赛的节奏还比较陌生,所以,他并没有像李磊一样,做疯狂的前场逼抢,也没有像观众们所想的一样,利用身体素质迅速的将省实验中学这条豆腐渣一般存在的后防线给碾碎。

    相反的,张子洋在上场之后,他的位置并没有出现在南湖一中的最前面,他居然是出现在了前腰的位置上!!!

    原本,南湖一中在前腰位置上的金羚,其位置一直是飘忽不定的说,但现在倒好,他在张子洋上场之后,干脆直接撤到了后腰的位置上去,与王博、李浩瀚形成三后腰的站位,而戴着队长袖标的王博坐镇中轴线上,承担起了节拍器的职责。

    与此一起发生变化的是,南湖一中的两个边翼,高毅和吴鑫霖都放弃了中场游弋,直接推进到了前场更加靠近中路的区域,仿佛是以中轴线为界,瓜分了左右两边的区域。不仅如此,高毅和吴鑫霖在推进到了前场之后,他们还承担起了李磊之前的职责——利用速度上的优势不停的逼抢省实验中学中后场的拿球球员!

    这一下子的,原本在后撤之后压力大为减缓的叶皓陷入到了一个更加困难的境地当中,毕竟,之前在叶皓的位置在中场的时候,与他对垒的是李浩瀚这种凶悍的防守型后腰,至少,叶皓一旦能够拿到球的话,他技术比李浩瀚更好,速度也比李浩瀚快得多,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小技术做一些轻巧灵快的摆脱。

    但现在,变成了两名有着可怕的无球跑动速度的前锋球员轮流对自己围剿,这让叶皓顿时明白过来什么叫喘不过气。

    这不,在第64分钟时,高毅这种前场的围剿马上收到了成效!

    高毅利用自己速度上的优势,从叶皓脚下完成了断球,那种迅雷不及掩耳甚至是让叶皓连犯规都来不及。

    而另一侧的吴鑫霖在高毅断球之后,他也是非常明白的做出了反应,迅速的跟上,从右边路斜向杀入了省实验中学的禁区腹地。

    由于明白吴鑫霖会是高毅的传球选择,同样也会是南湖一中这次反击的最后终结者,魏成峰当机立断做出了反应。

    只见他喊话着让张森补上去防守高毅,而他则迅速的跟上吴鑫霖跑动的位置,力求不让高毅能够将皮球传到吴鑫霖的脚下。

    只是,魏成峰这样的选择却让高毅占了一个大便宜!

    张森对上高毅,那简直就是“拿己之短,对敌之长”,张森这么一个身高超过190公分的大块头对上高毅之后,他压根就没能给高毅带来什么压力,高毅只需要再次加速附带一个往中路的带球变向,便轻松的将张森这个大块头给甩到了一边去。

    “快!!!回追!!!别让他直接面对球门!!!”

    场边的温晓明教练简直是叫一个着急得直跳脚,毕竟,开场时丢的球都还没扳回来,这会儿要是让高毅这次的前场反击再来一个的话,那这场比赛简直就是没法打了!

    此时,高毅身后也有着不少省实验中学的球员们在疯狂的回追着,但是,从他们的脚下频率来看,压根就不可能跟得上高毅这种疯狂的加速度。

    只见高毅在甩开了补上来的张森之后,左晃右晃的在中路推进着,这让跟着吴鑫霖的魏成峰与左边后卫非常尴尬,因为,高毅如此的行进路径并不能看出他确切的目的性,他可能就这样直接在中路形成重炮轰门,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将皮球传给从右边路往中路斜向跑位的吴鑫霖,形成直塞球直接打门。

    这种目的性不明确的做法,让领导着后卫线的队长魏成峰稍有些犹豫,毕竟,现在高毅在中路基本就是一个放空的状态,如果还没人补上去的话,那高毅完全可以轻松的在禁区前沿完成起脚打门。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