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对方经纪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她看来,这个价格很合理,所以继续说下去,“其中包含四千万的合同片酬,另外八千万走私人账户交易。” 这... 四千万的合同。 八千万的私人账户。 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他自然知道对方想要干什么。 一明一暗,阴阳合同。 娱乐圈惯用的套路,用来避税。 先不说1.2亿的要价合不合理,光是这合同问题,他就断了和对方合作的念头。 他可不想为了那点钱,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 他的名气,名声,可不是这点钱就能收买的。 虽然这笔钱由函源来出,但是他也不可能让函源接手这笔风险,这是坑了函源。 他宁愿删掉这个角色,也不会坑函源。 接着,对方又提起其他的条件。 并且把合同复印件递给吕泽。 吕泽知道一些明星的要求比较多, 但是看了赵梓琳,才知道, 有些明星的要求真不高。 首先, 住宿问题。 赵梓琳的住宿必须要五星级酒店,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吃盒饭,就算吃盒饭,价格也必须在五百块钱以上。 其实这个倒是问题不大,吃饭睡觉不影响拍摄就行。 其次,拍摄安排。 拍摄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同时为了防止夏季拍摄,使得演员的皮肤受到紫外线的损害,拍摄地址只能选择室内拍摄,当温度高于三十摄氏度的时候,赵梓琳有权利选择不拍。 这一条件下,几乎一天拍不了几个镜头。 她连演戏都要靠其他人跟她现场分析,你指望她当场就能表演出来?那怎么可能? 如果强行拍摄,那么只能靠后期抠图。 这会影响质量,吕泽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接着,形象问题。 为了维护艺人的形象,所以剧本内容需要重新修改,并且,要增加有关赵梓琳的戏份,在剧中,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现艺人污点的镜头(包括艺人各种影响形象的画面,导致艺人人设崩塌的剧情,导致观众厌恶艺人的情节)。 听到这里,吕泽端起的杯子放下了。 想走了。 最后,很重要的一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