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善待俘虏-《晚清第一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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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杀俘不祥”这种唯心主义观点,贸然杀俘,定会增强敌军抵抗意志,增加战斗难度。
例如,湘军、淮军在太平天国后期大规模杀俘。即使太平军将领主动投降,湘军也经常先诱降,再出尔反尔,诛杀太平军降将。一些太平军守将干脆破罐子破摔,和湘军鱼死网破。
湘军、淮军敢于杀俘,是因为他们力量强大,坐拥数十万部队,又有华夏数省财力作后盾,不怕太平军死扛到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湘军属于私人武装,战争一结束就要解散。不少军头巴不得天下好乱,好避免、拖延裁撤湘军。
对于复兴会来说,敌强我弱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假若贸然杀俘,必会引起敌军仇视,绝对是不可行的。
这层道理,复兴会的高级干部也都懂得。但在吴捷看来,不杀俘虏仅是最基本的要求。复兴会必须完善俘虏政策,确实善待俘虏。
早在镇江时,吴捷组织教导队,在培训复兴会干部时,便特意强调军队要善待俘虏,注重瓦解敌军。
自镇江以来,左七军经历的战斗不多,俘获有限,大体上能够执行复兴会的俘虏政策,没有出现杀俘虐俘等现象。
但这一次,部队一下子俘虏四千清军,必须慎重处理。既不能杀俘虐俘,也不能贸然释放俘虏。
否则,俘虏转身又跑回南昌,重新加入清军,吴捷岂不白忙活一场?
对俘虏问题,吴捷高度重视。他在建昌专门设置俘虏营,调政工部副部长李珊元到建昌具体主持俘虏工作。
正巧各军骨干云集建昌县,吴捷也让他们现场学习领会俘虏政策。
结合当时实际,吴捷制订了以下俘虏政策:
一、尊重俘虏人格,给予其同等待遇。除抢劫而来的财物外,允许俘虏保留私人财物。不杀、不打、不骂、不虐待、不歧视俘虏,关心俘虏生活,受伤的给予医治,生病给予医药。
二、大力改造俘虏,争取为我所用。各级政工部负责宣传、教育、感化俘虏,通过“诉苦大会”、“欢迎大会”等形式提高俘虏思想觉悟。
清军俘虏大多来自社会底层,以农民居多,与复兴会士兵属于同一阶级。复兴会坚持为民谋利,主张平分土地,同样可以得到俘虏的共鸣。
争取俘虏投身我军,务必要尊重俘虏本人意愿,不得强迫俘虏投诚。同时,也要检查俘虏的身体、入伍动机,歪瓜裂枣者不要,动机不纯者不要。
欢迎俘虏加入我军,对加入我军的俘虏改称新兵,通常应将老兵、新兵混编。俘虏一旦成为新兵,则与老兵取得同等地位,立功者可以正常晋升、受奖。
三、及时释放俘虏。经过宣传教育后,对于不愿加入我军的俘虏,则给予路费,将其遣散。此原则主要针对敌军士兵和下级军官。中高级军官身份特殊,思想顽固,危害甚大,应严格控制,不能轻易释放。
通常情况下,部队俘获俘虏后,应至少进行半个月的宣传教育,再让俘虏决定走留。战事紧急时,宣传教育时间可以缩短,以一个礼拜为宜。
四、慎重对待特殊俘虏。特殊俘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被俘的当地百姓,一种为敌军中高级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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