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快过年了,孟虎收到法院一个邮政快递,是有人起诉他了。寄给他的是诉状、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等,厚厚一叠。 原告有两个,周平和周安,说是两个胎儿,由其法定代理人梁艳婷代为诉讼。被告是孟虎、洪招娣,还有第三人周航。他看了下起诉状,是要他和洪招娣交出一半遗产给两个胎儿留份额。 立即找李律师,李坤兴详细看了材料,说这儿的材料再结合林律师之前电话里跟我说的,这两个胎儿是你生父的遗腹子是无异议的,这官司要输。当然我还是尽量再仔细研究,看看有破绽不。 孟虎问,就是说要拿出一半遗产是吧? 李坤兴说:“差不多吧,先由法院提存,等把孩子生下,就给监护人梁艳婷。理论上有死体可能,就是说生下来如果是死的,那么法院提存的遗产就返还给你们。” 孟虎笑道:“那不是要巴望她生个死胎。开玩笑的。” 李坤兴说:“哈,是吧。不过生下来要是活的,哪怕活一分钟,然后死了,也不返还给你们了,而是由孩子的继承人继承了,就是归孩子母亲了。” 孟虎想了想,似懂非懂。他现在求知若渴,就请李律师解释。 李坤兴说:“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比较特殊,是一种准民事权利能力,要成为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必须等到胎儿降生到现实世界,如果生下的是死的,那么那个之前设定的准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了,视为自开始就不存在。只要生下来是活的,那一声啼哭就是宣布他实现继承权了,遗产分到手了,不能返还了。” 孟虎想想说:“就是说,生下来是活的,遗产就算分给了他,要不回了。他又死了,也是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了,与原来的人不搭界了。” 李坤兴说:“孟虎你真了不起,读书开窍了吧,有理解力了。” 孟虎非常高兴。 李坤兴想孟虎你幸福了,吴梦甄不会嫌弃你了。 法院对孟虎的送达顺利地有了签收回执,可洪招娣的快递退了回来。 寄送的地址是洪招娣的身份证地址。书记员只能上门送达,到一个旧小区的一幢别墅,像是自建房。一个60岁上下的妇女开门问找谁。 书记员说明来意,妇人说她婆婆已经不住在这。书记员问在哪,电话号码,能去法院吗,妇人一概说不知道。书记员说你先生知道吗,老太还有其他子女吗? 妇人说她婆婆现在由小媳妇负责照料,小媳妇出国了,交给她姐照料,照料得不错的。 书记员问现在照料人在何处,电话多少,妇人又说不知道。书记员这种事碰多了,有人是真不知道,有人是故意回避法院的官司。 汇报法官,法官说总要想办法送达的。原告是加拿大人,是涉外诉讼,就格外重视。让书记员查洪招娣的社会关系,直到把周老太挖出来。 法院找个人还不容易。查到老太的三个子女及其配偶。老大周志元家去过了,老二周志栋显示早就出国,女儿倒是找到了,可女儿说一直由两个哥哥照料的,现在情况不清楚。书记员根据老太大媳妇说的现在由小媳妇钱颖颖的姐姐在照料,查到其姐叫钱芳芳,就找到了钱芳芳。 钱芳芳说,周老太在乡下享福呢,乡下空气好,吃的新鲜,住得宽敞,老年同伴多,开心着呢。 书记员想我不是来问你老太过得开心不开心的,我是要完成法院文书送达的,就说那怎么找到她,要她签收的。 钱芳芳对这案子已经知道个大概,钱颖颖讲过的,就说我来联系,我来让她去法院去签收。 书记员好的,抓紧。 钱芳芳就跟她的一个远亲联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