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当初她从纪家把纪芸带过来,是为了和剧情斗一斗,后来便完全忘了这件事。 原剧情里,纪子成逃亡的时候为了活命,将纪芸送给了一个大汉奸,而纪芸很快也被那汉奸折磨死。 现在纪芸被她带离的纪家,剧情完全偏移,看上去过得确实不错。 纪芸脸红红的:“月笙姐姐,我是来和您告别的,我……有了喜欢的男孩子,想跟他走。” 月笙挑眉:“谁?” 纪芸:“是在学堂认识的,叫王行知,比我大三岁,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现在不太平,他家要搬到云市,让我和他一块去……这么久我一直在麻烦姐姐,姐姐,这是我做手工赚钱买的,您收下。” 她双手捧着小盒子,送到了月笙的面前。 竟然是一条金项链——恐怕纪芸是把自己掏空了才买来这么一条项链。 月笙只看了一眼,没兴趣:“我不要,我在这里要什么没有,你的这个东西,我还看不上。” 纪芸咬着下唇,讪讪将项链收了回去:“可是,我没有什么能报答姐姐的。” “不用,”月笙道,“你别成了汉奸的禁脔,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 纪芸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呢!” 确实,纪芸现在已经完全脱离剧情了。 月笙挥挥手:“走吧。”她毫不在意纪芸的离开。 纪芸走了,纪家人也举家搬到了刘山,看来纪子成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沈长安越来越忙,眉心的痕迹越来越重,每天只有在来找月笙的时候,才能抱着她入睡几个小时。 月笙对此很不满。 她对沈长安有着不太一样的占有欲,无数次想在沈长安睡着的时候,掏出之前在沈长安桌上拿的手铐,将他锁起来。 但是她却一直没有这么做。 好像有什么在慢慢变化。她想,自己是想沈长安赢的。 等他赢了,一切结束了,再把他锁起来吧。 * 转眼过去了两个多月,月笙总是趁着沈长安的忙的时候,开车乱晃,有一日开到了和邻城的交界处。 那里早就沦为了侵略军的驻地,大街上处处都是流民和尸体,淫靡场所不断出入着汉奸与敌军。月笙乔装了一下,偷偷混进了那处最大的剧院。 她喜欢这种事情,把这种打探消息的事情当做一种有趣的游戏。 这处并不是她第一次来,沈长安若是知道定然是会阻止的,但是她擅长反侦察,竟然一次也没有被发现。 坐到一个角落,月笙点了一杯咖啡,盯着门口进进出出的人。 很快,进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 月笙知道他,刘山手下的得力干将之一,负责“清理”这块区域,是有名的几个大汉奸之一。 男人手中搂着一个娇俏的女人,月笙在看到那个女人的一瞬间,端着咖啡的手顿住了。 她猛地烦躁起来,心中涌上失败的愤怒——她竟然输给了剧情。 那个女人,正是纪芸。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