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志杰,你的案子我已经打听过了,公安局的人说了,只要你老实交待罪刑,到了法庭上会轻判的。” “姐夫,我是被冤枉的,我没有打那个姓徐的!” 凌江:“志杰,公安局都给我看过验伤报告了,徐老板头上有被扳手敲打的伤痕,那扳手上还有你的指纹。” “扳手?什么扳手,我不知道,徐老板头上的伤是被车子撞的,跟我没关系……” 李志杰本就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他早忘了上车时碰过扳手的细节。 “志杰,你别再冥顽不灵了,到时坑苦的还是你自个。” “要我说多少遍,我没打那个姓徐的!他头上的伤不是我打的,是他自个撞车撞的……” 李志杰满腹的委屈和郁闷。 为什么所有人都不相信他,他真的没有伤人,也没有抢劫,他只是趁姓徐的昏迷偷了他的手表和钱。 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偷窃是轻罪,最多判个一两年,抢劫是重罪,判刑最低也是三年起。 此时的李志杰并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掉入了事先为他设定好的圈套,不管他怎么喊冤都没有用,他势必要为他曾经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 凌江嘴皮子都磨破了,也没劝动李志杰承认罪行,最后只能无可奈何的离开。 — 李志杰坐牢的事已成板上钉钉,而云茉也收获了穿书以后的第一个好朋友——曾芳。 只是让云茉没想到的是,曾芳对她、以及这份友情的看中超乎她的想象。 得知她要去南明读书,曾芳竟然也把学籍从六中转到了南明。 六中虽然比不上三中闻名,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好学校,各方面都比南明好了不止一个层次。 “芳芳,你其实没必要转来南明,我是没办法才去上南明,你在六中读得好好的,转过来不一定能适应,万一成绩下降那我可罪过了。” “你能适应我就能适应,如果真的成绩下降了,那也是我自己实力不够,跟你没关系。” 见曾芳心意已决,云茉也不好再多劝。 事实上,能有个人跟她做伴,她心里还是高兴的。 曾芳很喜欢云茉租住的四合院,几乎每天都往云茉这边跑,还把家里面多余的花花草草以及不用的旧家具带过来送给云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