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香槟是一种庆祝佳节用的酒,具有奢侈,诱惑,和浪漫的色彩。香槟酒的味道醇美,因为它的口感柔绵,常常让人误以为是果味饮料,但实际上香槟的后劲较大,因为香槟里面的气泡能加速让酒精融入到血液里面,这样就会导致更快的产生醉意。”苏鹿平静的说:“就比如你刚才喝的那一杯库克安邦内黑中白香槟,它的酒精度数为12度,而啤酒的度数在5到15度,这瓶香槟的度数已经相当于高度数的啤酒。” “喝一杯啤酒能有什么大问题,你又不是他亲爹管的这么严做什么?”芬格尔懒洋洋的替路明非说话。 苏鹿瞥了一眼芬格尔,眼神平静,但芬格尔却仿佛从中看到了杀气。 “师弟你教育的太好了,我们要杜绝小孩子饮酒的行为。”芬格尔打了个哆嗦,呵斥路明非:“小小年纪不学好,不许喝酒,听见没。” “他和我年龄一样大,你怎么不说他?”路明非不满的指向了苏鹿。 “嗯?”苏鹿一手夹烟,一手端着酒杯,疑惑的看向了路明非。 这孩子有逆骨啊,要不是还是送到孤儿院吧。 “咳咳,苏鹿和你能一样吗,能喝酒,能抽烟,他这才叫爷们儿!”芬格尔双标的说。 路明非:…… 好吧,同样的年龄,路明非喝口酒就成了十恶不赦万死不辞的罪人,苏鹿抽烟喝酒杀人放火就成了真爷们。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给路明非当了“榜样”的苏鹿坐在了阳台的藤椅上,指尖夹着一根香烟望向窗外。 璀璨的灯光彻夜通明,在大雨中显得朦胧而迷幻,一眼望去如同金色的灯光之海,一时间苏鹿的心中竟升起莫名的疲惫。 他有些累了。 没日没夜的训练,苏鹿仿佛成了一把杀人的兵器,他有着超越常态混血种的体质,炼金术、剑道、言灵……但他所精通的无一不是为了杀人。 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类,这种高强度高负荷的训练,就算精神不崩溃,身体也会承受不住受到永久性损伤。就算是混血种也很少能有人做到像他这样的疯狂训练,唯一能和苏鹿并肩的只有楚子航了,他和苏鹿一样,都是把身体压榨到极限的疯子。 恺撒曾经说过,他为自由而战,其实苏鹿和恺撒一样,都是为了自由而战。 恺撒的自由是放纵,而苏鹿的自由是自律。 只有站的更高,才能看的更远,只有立足于世界顶流,才有资格称自己为自由。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