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小山-《重生炼气师》


    第(1/3)页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听完了萧远的介绍,很多杂役已经纷纷结队下山去了,这个测试规则他们以前是知道的,只是确认一下今年仍然如此,就没了先前的底气,毕竟相比进入门派,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

    人群一哄而散,最后只剩下二十来人,这些人看起来无一不是肌肉精壮,有些人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杀气,竟然有过战斗经验!

    事实上,这个肉体灵蓄测试,不是完全准确的。因为,一个人的实际战力,通过后天的训练,还是可以有所提升的。有心的杂役们,很多就是回去苦练,来年卷土重来的,为的就是在战斗中获得胜利。

    萧远手上出现一枚黑色的石头,大概鸡蛋大小,林枫认得出,这是一种测试等级用的灵物,用来确定在场人员的具体修为。

    张峰拿出腰间纳芥袋,一道真气注入其中,居然释放出几十个堆叠在一起的巨大铁笼子,铁笼子中一只只奇形怪状的妖兽正咆哮怒吼着,锋利的爪牙将铁笼手腕粗的黑色铁条撕咬出“铮铮”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林枫随意瞟了一眼,发现这些妖兽大多是一阶,还有一些则是没有品阶。因为前来参加测试的杂役大多是炼体五重左右的修为,只要能打败一阶妖兽,那么“肉体灵蓄”就算是合格了,不过同样是一阶妖兽,也有强弱之分,这就需要做到合理分配。

    萧远开始测试这些留下来的人的修为,每测试完一个,就有一名外门弟子负责将一个妖兽搬运到空地靠山石壁上的石洞中去。

    当外门弟子进入石洞的时候,林枫看得出,洞口有一圈淡淡的涟漪波纹,这是一种禁制屏障,外门弟子从中出来的时候,随手打出一道真气,屏障立刻变得更加实质化,显然是用来阻挡妖兽脱逃的。

    林枫伸手一摸那块测试晶石,顿时晶石发出一道白光。

    “炼体五重!”

    张峰听到萧远的声音,招手叫大刀过来,他的脸上,浮现一丝残忍的笑意。

    “一刀,去把那三眼妖虎放到那小子的山洞,动作要利索点。”

    大刀闻言,脸色居然有些犹豫了起来,“峰哥,真的要放妖虎吗?那东西被活捉的时候,长老都认不出是什么东西,昨晚还咬死了五头暗纹豹,暗纹豹是一阶妖兽的顶尖,在它面前根本就毫无反抗之力,这要是放进去,这小子定要死无全尸了啊!”

    张峰脸色一横,声音森冷不可抗拒,“敢和我作对,迟早都是死无全尸,还不照做!”

    “可是峰哥,这要是被门派长老发现了……”

    张峰眉毛一挑,杀气外露,“这些妖兽都是关在我锁妖塔,我不说你不说谁会知道!你不是想要找这个杂碎报仇吗,现在怎么反过来替他求情!”

    大刀脸上冷汗直流,一低头不敢再说话,他虽然打死过人,但大多也只是想要教训教训,出手重了误伤致死。但这个张峰,害人性命面不改色,才是真的狠!

    大刀提着一个笼子迅速朝着一个山洞走去,笼子上盖着黑布,隐约有低沉沉的啸声传出来,却看不清里面装着什么。

    当所有的人和妖兽都分配完毕,萧远开始介绍测试规则。

    “你们每个人按照次序进入山洞,与其中的妖兽厮杀,打败妖兽即判为通过。这些山洞洞口都有禁制,妖兽不能通过这层屏障,所以如果到时候不敌,你们就要及时出来,不要丢了性命!现在就进去吧!”

    二十几个杂役大多是炼体五重、六重的人,而且从他们的外观,林枫看得出,这些人都是平常勤奋锻炼之辈,显然是为今天准备了很久。

    林枫一声不吭进了其中一个山洞,刚刚张峰和大刀的对话他已经偷听到了,而此刻,在林枫的心中,张峰这个人已经被列入“必杀”的范畴。林枫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当初大刀找自己麻烦的时候,是抱着一拳打残自己的念头,于是林枫就一拳打残他。现在这个张峰只因为一些口头冲突就对自己起杀心,已经是该死之人了!

    林枫现在是被逼无奈的,因为不想让吴伯失望,同时也要获得一些修炼秘籍,进入无极门是必经之路。

    当然他也不是任人宰割的,他敢踏入这个山洞,就有一定的把握。他当初炼体三重的时候,速度就可以与五阶妖兽金刚暴熊相比,现在是炼体五重,又经过了在瀑布中的训练,再加上杀手锏碎刃星寒风,现在的林枫,不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起码一个铁笼子就能困住的妖兽,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

    林枫踏入了那圈涟漪屏障,毫无阻力就进入到了石洞之中,石洞有石壁有几个火把照明,光线虽然昏暗,但林枫还是可以清晰的看到周围的一切。

    “呜,呜呜……”

    一阵类似警告的声音响起,林枫的注意力被一只缩在石洞一角的动物吸引,于是停下脚步目光扫过去看。

    灰黑色的石洞显得很狭小,不过二十平米,大概是六米深,四壁凹凸不平,洞顶却有五米多高。这只蜷缩在角落里的动物,正躲在最深处一块一尺高的碎石后面,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头颅,脏兮兮的杂毛一撮一撮,一双眼睛乌黑发亮却在盯着林枫上下打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