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继续侦查-《重走警途1993》
第(2/3)页
一个正忙着往锅里下肉的小胖子说道:“老大,今儿咱休息,办啥子案子?”
陆判说道:“你知道个啥子,你知道是谁的案子,是柳鹏程的案子。哪个关彤,就是上次来找我耍的那个特区的大美女,跟着他都蹭了多少功劳喽,老子和他不一组,平时想蹭都蹭不上,这次送上门,还休啥子假!走!!”
西关市警方接到电话和相关传真之后,马上就给了回复,他们确实接到了相关的报案,涉案金额是十七万。具体的案情和这边的案情非常相像,甚至案发时间都是基本一致的。西关市在西北偏僻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根本没有那么多办案经费来跑这么老远办案子。而那个受害人虽然只是被骗了十七万,但是几乎已经倾家荡产,甚至还欠了亲戚的钱,也没有能力拿办案经费。于是这个案子就被挂了起来。
而陆判则迟迟没有回复,柳鹏程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陆判的能力即使在他们c班,也是排在前面的,现在还没有回复,要不就是手头有别的案子的,还没有顾上这个案子,要不就是案子出了新情况。
那么陆判属于那种呢?属于第二种。
那天她接到柳鹏程的电话,还真的查了一圈,结果连受害人都查到了,愣是没有查到报案记录!
根据张静芳签署的高达七十万的转账撤回单据反推,这起案子的案值至少在六十万左右。再少可就有点“假”了。
陆判带着手下几个骨干侦查员,也不说是开会,就在大办公室讨论这件事。
陆判说道:“都说说看,被骗了六十万,不报案,这是啥子意思?”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很多。最后总结出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是,受害人对公安机关非常不信任,觉得报了案也没啥用。
第二种可能性是受害人身上有事儿,不敢和公安机关打交道。
第三种是受害人仇视公安机关,不想和公安机关打交道。
陆判第一时间就认为是第二种。因为这是六十万,不是六百块钱!你和公安机关报个案,就算是暂时破不了你的案子,哪天案子要是破了,罪犯是要赔偿损失的!这个道理谁不懂啊!到公安机关报案又不会挨揍,也不会罚款!就算是你和警察有仇也不至于连六十万都不要了吧!
于是,陆判安排了几个人对这位受害人进行了外围调查。
这人也是个建材经销商。而且做的很大,和庆湖的王田富正好相反,他是个做生意很高调的人。三层的大门市,后面是能同时停五辆大卡车的大院和面积巨大的库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