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棉裤-《穿书后,带着甲方系统去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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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时车里乐的是啥呢。

    原来是孙佩芳正在忆当年。

    周满在一边只是附和点头,周欢才是真的听得两眼放光。

    女人呀,多大岁数都好八卦这一口。

    “舅母家以前是走镖的,那应该老有钱了吧。”

    孙佩芳摇头,“咱家那都是小镖行,连镖局都算不上,也就是这几个村里还挺有名,放县城里,放府城里那排不上号,只算是嘴上没亏过人。”

    “那也挺富裕了。”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不挺好。

    周欢相信,当年的朱五六只能比上都没办法比下,他自己就在最下面呢,和谁比呀。

    那孙佩芳咋看上的朱五六呢。

    她是绣娘,又手艺,家里还有小买卖,给她找个殷实点人家不难。

    该不会她老舅也是吃剩饭吃出来的媳妇吧。

    孙佩芳摇摇头。

    “那你可说错了,我是家里老来得子的,就我一个闺女,人家村里都喊我爹啥呀,老绝户。

    那时候没人稀罕娶我,怕我家族里面有毛病,生不出个儿。

    哎,不过现在一看兴许还真有可能,我确实也没给孩儿他爹生个儿来。”

    “那我也不信舅母会没人追求。”周欢一晃眼睛,那意思她已经看透了一切,你就别不好意思说了。

    “舅母有手艺,能赚钱,长得也好看,就是不看舅母单看喜宝和元宝就知道舅母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美人胚子,那些个男人呢,就没有垂涎三尺的?”

    “姐,啥是垂涎三尺?”

    周欢一乐,“就是馋的流哈喇子。”

    孙佩芳被夸得咯咯笑了出来。

    情不自禁的手绢一甩。

    “还真有。

    但和你老舅比差远了。

    你别看你老舅家穷,但你老舅和你娘一样都是实惠人。

    那些个男的看我的时候巴不得我脱光看见身段了才好呢。

    就你老舅大秋天开始的给我捂的跟个大馒头似的,知冷知热的。”

    ------题外话------

    家人们,为了这本书的未来,我决定更换书名、简介、封面。

    但是内容没有变,后续也依旧是按着原剧情在走!

    已经收藏的家人们千万不要以为是按错了给我取消了呀!!!

    另外希望喜欢这本书的家人们能够推荐给身边的书友,刀刀在这里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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