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云霄的混元金斗,本就有一丝破灭的雏形,能强行削去顶上三花,这样的神通可谓是罕见。 如今已混沌之道,玄黄之道,破灭之道,三三合一,这就是元歌为云霄制定的道。 也是元歌看来,以云霄的极限来说最完美的道。 当初,就连元歌也没想到,自己的夫人能习得三种大道法则。 可以说,如今的云霄虽然依旧是准圣,但其实力,已经达到了一种夸张无比的程度。 “夫君,你对云霄实在是太好了。” 云霄满脸都是幸福之色。 昔日,麒麟崖下初相见,一遇元歌定终身。 一直以来,元歌都如同一个耀眼的星辰,俯视着洪荒万界。 云霄不止一次地产生过自卑的心理。 她知道,爱慕元歌的人很多。 这些年来,女娲频频上门拜访,请求元歌指点。 身为女子,云霄何尝看不出来这位女娲娘娘的心思? 女人,总是感性的动物,哪怕是女娲都不例外。 元歌如同盖世英雄,哪个人又不喜欢元歌呢? 自己无数个日夜都在努力,悟道,悟道,悟道。 若说洪荒谁得到元歌这位至高神灵的指点最多,也只有孙悟空等人跟云霄了。 而且云霄一直陪伴在元歌身边,就算是个凡人,天天注视元歌,都能证道大罗金仙,甚至准圣。 光是模仿元歌,都能走得很远。 现在,当云霄看到元歌拿出这样的混沌至宝时,她心中除了感动,还有浓浓的幸福感。 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这个东西,可是在传说中孕育出顶尖魔神盘古的至宝,虽不知道夫君是如何获得这种宝物的,但云霄也知道珍贵无比。 “傻子,你我本一体,我能有你陪伴,亦是幸事,区区宝物,只是身外之物罢了。” 元歌青指一动,未开放的造化青莲已经到了云霄身前。 “此物虽能成就混沌魔神之躯,但也有一成风险,需要承受神魂重塑之痛,不过我已经在其中设下禁制,这痛楚会降低九成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