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记住-《帝御仙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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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是平卢的王,更是大唐的王!

    ......

    何敬成手脚冰凉,禁不住连退三步,惊骇欲绝:“怎么会这样?”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人能够回答。

    朱温呆呆望着城楼之巅的身影,好半响才勉强回过神,喃喃道:“安王......已经强到这个地步了吗?”

    当年他还是黄巢麾下的将领,在邓州与李晔初战,意料之外的败北。但那时候的李晔,不过是练气期的修为,跟他差距并不大。

    朱温虽然是一介莽夫,但心傲气傲,天下英雄,他也没把几个人放在眼里,自视必然能够在乱世中成就大功业。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努力追赶,追赶李晔的步伐,想要超过对方。

    李晔是横在他面前的一座大山,他跟这座大山的距离,就是他跟天下的距离。不翻越这座山,他就难以真正成事。

    他本以为他能追赶上,但是当李晔发兵河东,毫不费力便攻下素来桀骜强大的魏博,又收服昭义后,他就没了这种信心。

    好在仙廷修士找到他,这才让朱温重新有了跟李晔争雄的意气。李晔再强,总不能强过仙人吧?于是他忍着对仙廷修士的恶心,开始跟对方通力合作。

    第一战,便是攻平卢。

    朱温很清楚,李晔就像是他的噩梦,是他走向天下之前,不能不解决的噩梦。所以这一战,他倾力而为,没有丝毫保留。

    本以为有仙廷修士相助,这一战必然马到功成。但谁曾想到,这才多久没见,李晔不仅有了斩杀仙人的实力,连何敬成都高看万分的道兵,都被他一剑击溃!

    连仙廷都对付不了李晔了吗?

    朱温心头苦涩。

    他可还是在依仗仙人之力......

    两人的差距,并没有被时间弥补,反而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大。

    朱温感到心灰意冷。

    张仲生攥紧衣袖,咬紧牙关,才能抑制住身躯的颤抖。

    他一动不动的望着城楼上那个英姿勃发,仿佛整座江山都在他脚下的玄袍身影,心潮涌动。

    他之前没见过安王。

    当日在青州城头,游说崔克礼的时候,张仲生虽然最终放弃了劝说,但那是他尊重同窗的人生选择,并不是因为他被对方说服了。

    他没被说服的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因为觉得李晔配不上崔克礼的才华。

    身为情同手足的同窗,张仲生很清楚崔克礼的才能,让对方治理一镇五州之地,实在是太过屈才。而李晔注定是要灭亡的,又如何能够让崔克礼尽展所能,全力施展抱负?

    儒生一生所求,无外乎立功立德立言六个字,而立功是排在首位的。学而优则仕,为官才能为民,这是儒家士子的首要追求。为国家社稷奋躯奔走,为江山父老立下功勋,是每个儒家士子的梦想。

    但是现在,见到了安王本人,见到这惊世骇俗的一剑,观其气度风仪,张仲生如梦初醒。

    崔克礼的选择没有错!

    张仲生自忖,如果他身在平卢,面对如此风华绝代的人主,也很难拒绝对方的邀请。

    张仲生想起崔克礼当日那番话:“我崔克礼已经选择了自己的明主。无论他是成是败,我都将终生跟随。他成,我治理天下;他不成,我治理平卢五州;他亡,我跟他一起埋骨在这片我们流过血流过泪的土地!”

    当日他不甚理解这句话,现在他理解了一些。

    跟随这样的人主,哪怕是战败而亡,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吧?哪怕曾今发出的光亮,短暂的仿若流星一闪而逝,眨眼就消失不见,但也毕竟照亮过天际,被天下人看到过。如此,就算真的死了,也没什么不能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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