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过节一时爽,节后累成狗-《我在东厂当缝尸人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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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吃颗熊心,不会连母老虎都想征服吧?

    第二具尸体很快就被抬进来。

    这是一个肥大的男人,油光满面,肚子被切开,肠子都搭在外面。

    焚香后,阳九先缝肠子,再缝好肚皮上的刀口。

    《生死簿》开始记录此人的生平。

    这胖子人称厨子孙,在一家酒楼当大厨。

    厨子孙打小就能吃,两个同龄人加起来都没他一个壮实。

    他的家境本来还算不错,但因他太过能吃,爹娘也开始受不了。

    家底再厚,也会被厨子孙吃空。

    厨子孙倒也硬气,在十二岁那年离开家,要自食其力。

    精通吃的厨子孙,被一个大厨看上。

    大厨将自身的厨艺倾囊相授,厨子孙也有这方面的天赋,学得很快,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厨子孙出师后,就被一家酒楼雇佣,给出的酬劳非常丰厚。

    最让厨子孙满意的是管饱。

    厨子孙饭量大,又爱吃肉,能做到管饱还给工钱的老板可不多。

    不过厨子孙的厨艺是真的好,让酒楼的生意愈发火爆,前来挖墙脚的人络绎不绝。

    时间久了,厨子孙也有点飘,不再将酒楼老板放在眼里。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一技在手,吃喝不愁。

    飘起来的厨子孙,开始狮子大开口,不断让酒楼老板提高待遇。

    但厨子孙在后厨又很少亲自做饭,让帮厨胡乱糊弄,搞得食客们都很不满意。

    老板严厉斥责后,厨子孙决定跳槽。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一旦得手,过了蜜月就是仇。

    酒楼老板如何肯放厨子孙离开,争执中,不小心将一把短刀插进了厨子孙的肚子。

    厨子孙拔出短刀,扬言要杀了酒楼老板全家。

    酒楼老板会点三脚猫的功夫,用来对付肥胖臃肿的厨子孙,绰绰有余。

    割断厨子孙的肠子后,酒楼老板觉得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所以人啊,不作就不会死。

    东厂差役很快抬走了厨子孙的尸体。

    【缝尸五十三具,奖励宿主神级厨艺。】

    这玩意儿也是一颗药丸,服用后,哪怕从没做过饭的人,也能做出天底下最好吃的饭菜,就是宫里的御厨,都比之不及。

    这么好的东西,当然得用到甘思思的身上。

    这女人不会煮面,不会炒菜,就会蒸包子,得好好改造。

    第三具尸体是个死囚,遍体都是烙铁留下的痕迹。

    他的头被撞破,裂开口子不说,还凹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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