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卖东西-《重生年代:末世夫妻种田养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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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老二都不能简单地说是浪子回头了,而是脱胎换骨,让人惊喜到恍如做梦。

    说实在的,林老汉生怕老二再磕到碰到一回脑袋,又变成原来的混账样。

    “黑市和供销社能差多少?”林南峰问。

    林老汉被问的有点尴尬,他也不知道。

    家里除了能卖点菜和鸡蛋,也没别的稀罕物卖。

    所以每次都去菜店卖,犯不着跑黑市。

    “老二,甭管差多少,为了稳妥,就卖给供销社吧,万一你被抓了,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林国强也劝说道,支持老爹的话。

    不过,一向不怎么说话的林国庆,却是有不同的意见。

    “爸,大哥,若是能多出个一两块钱,那还是要去黑市的。

    现在的政策比前些年宽松了,黑市也没你们想的那么危险。

    谁家不互相卖点东西,倒卖一些粮票,布票,工业票啥的,都心知肚明的事,没有人再去举报什么的。”

    林南峰看向林国庆,点了点头,认可了他的话。

    这个老三,瞧着不声不响的,实则很有自个的想法,而且骨子里也不是那么安分的。

    和老大还有林老汉的安分守己不一样。

    “二哥从山上弄下来的都是好东西,往供销社卖,价钱上铁定给不高,太可惜了。”

    林国庆说道,

    “咱村的叶建民,他就喜欢搞这些投机倒把的事,对镇上,甚至县里的黑市都熟悉,可以找他带路去卖东西啊。”

    林国庆这话音刚落,院子外面就响起了叶建民的声音,

    “峰哥在吗?俺峰哥在家不?”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我和他关系很好?”林南峰听他喊的热情,不由纳闷。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这两人关系一般,甚至没什么牵扯。

    真要说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两人都是村子里数得着的游手好闲的混混。

    当然,原来的林国峰可比叶建民混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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