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姐弟恋或许不是很流行。 但是,可惜宋初晴忽略了一个事情。 有时候,姐姐真的很顶!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食物链的顶端,是姐姐。 相比起陈幼微的又憨又怂,宋初晴的性格是完全相反的。 想法多,直爽的同时,又有一些傲娇。 至于李元樱嘛,小姑娘在泡菜国学了不少东西,活泼热情,非常大胆,就是头脑简单了点。 对于宋初晴的问题,陈勋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啊!” 这种时候,绝对不能有任何迟疑。 宋初晴又问道:“那你觉得我跟陈幼微,谁更好啊?” 陈勋回道:“你这不是废话嘛!” “你说嘛!”宋初晴催道。 陈勋说道:“我最先捧的是谁啊?现在谁最火啊?谁的歌最红啊?” 宋初晴听后,止不住地笑了起来。 确实,陈幼微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动静呢。 而她,已经和李元樱大火特火了! 尤其是她的专辑销量,很明显得领先了李元樱。 从歌曲在排行榜上的名次来看,受欢迎程度也是遥遥领先。 陈勋给她写的歌,是要好于给李元樱的。 这么一看,她在陈勋心中的地位,确实是最高的。 “那就谢谢陈总厚爱了,晚安!” 宋初晴开心地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喂,跟你说个事情!”陈勋喊道。 “什么事儿?”宋初晴回头问道。 陈勋道:“第一,公司禁止艺人谈恋爱。第二,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 “什么意思?”宋初晴一皱眉头。 管杀不管埋? 撩了不负责? 她心头不由火起,恶向胆边生,想着要不要给陈勋这个渣男来一下! 就在这时,陈勋接着说道:“第三,如果是找老板搞对象,那就可以无视第一条和第二条。” 原本腾起的怒气,瞬间烟消云散。 宋初晴顿时笑靥如花。 “哼!” 她转身一甩秀发,迈着大步,扭着小腰快速离去。 还是那么得傲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