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二娃亲事-《布衣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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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不用了,孙儿在舅舅家吃的很撑。”

    凌云忙摆手,逃跑似的跑回房间,留下茫然无措的梁氏愣在原地。

    入夜,凌云找到杨氏,跟她提及二娃婚事一事,表示可以让她打探打探,哪里有合适的人家。

    杨氏目瞪口呆,看着凌云道,“儿啊!你是说,可以为二娃寻亲事了?”

    “嗯!”

    杨氏连连点头道,“好!云儿,娘明天就去找王婆,她端着那口子,可是个犀利人,二娃的婚事找她,一准没错。”

    杨氏听到凌云终于肯松口,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当即保证明天就给二娃安排。

    这些年,她等到望眼欲穿,不停的旁敲侧击,就是想试探凌云的意思,可是凌云就是不为所动。

    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在凌家,没人敢违背凌云的意思。

    其实在凌云,考过院试那年开始,就不停有人陆续登门求亲,到了县城更甚。

    有一次杨氏跟梁氏商量好,给二娃安排了一门亲事,等对方上门的时候,却被凌云轰出门外。

    并放出话来,说他凌云的姊妹,不到十八不嫁人。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凌家万万没想到,凌云对于自己姊妹的意见这么大。

    作为主导人的杨氏更是大惊失色,生怕自己没经过凌云的同意,就擅自主张给二娃介绍婚事。

    生怕引起他的不满,从而埋怨自己。

    凌家人见凌云从来没有过问过二娃的婚事,还以为他不在乎,所以就没有同他说。

    到头来,杨氏没想到凌云这么在意,一早就规划好了。

    只是这女人一旦到了十八岁,就算头顶上,顶着个秀才公姐姐的名头,怕也不好说亲事。

    哪怕是有人要,想来也不是好的人家。

    毕竟十八岁在古代,当得上老女人这一说了。

    因为古代秉承的是早婚原则,一般说来,女子十二岁就要结婚生子。

    所以古代通常会在女子十四五岁时,为其安排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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