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写书挣钱-《布衣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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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周老伯还有所疑惑,平常不都是第三天一早再去,怎么今儿竟然提前了,提前一天下午就要走。

    凌云只是说自己有事,要到县城书院买些纸墨笔砚,第二天一早怕是来不及,再说就他那个时辰,书店未必开业。

    凌云怀着忐忑不安的找到书店老板,告知他的意向,老板惊讶的看着他,一脸不可置信。

    老板是认识凌云的,因为一年前凌云曾到书店找他,问这儿能不能抄书。

    凌云来到书院抄书的本意是为了练字,因为练字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浪费大把的纸墨。

    凌云灵机一动,想到这个方法。

    当初老板一看凌云这么小的小孩,竟然要接抄书的活,自然是惊讶不已。

    不过他也没有拒绝,毕竟开门做生意,不论年纪。

    面带微笑的他拿来一本书,一张纸,让他在纸上照着抄。

    凌云也不胆怯,就这书本抄了起来,书店老板看他字写得虽然不是很好,但也勉强看的过去。

    毕竟愿意抄书的人本就稀少,大都是没有钱度日的穷酸书生。

    这是因为抄书的利润并不是很高,除去笔墨纸砚的成本,书店给的报酬,千字竟然只在100-200文之间。

    听得书店老板的讲解,凌云这才知道,并不是会写字的人就能抄书的,且不是谁抄的书都能卖出去的。

    抄书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抄写得工整,字体大小要一致,一张纸一个字都不能错。

    这样的要求导致凌云,每每抄书都抄得小心翼翼。

    抄第一本书,是一千字左右的,还记得当时大约花了半个月的时间。

    凌云一开始抄书的时候,纸上不仅有错字涂改的痕迹,还有被墨水污染的地方,字体也不大一致,甚至有些还有些潦草。

    导致他花了半个月抄的第一本书,到头来一分钱赚不到不说,甚至他隐隐发现书店老板,还想要他赔偿纸墨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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